有一些年紀大的老伯伯,娶了大陸妻子,老伯伯走了後,大陸妻子也要繼承租屋的資格,去找議員處理,大家認為合理嗎?若大家認為應該,就請政府修改規則辦法吧.
台北市以前是拿公款補助租屋的人,現在因現有房舍不足,又要百日維新,就想跟各政府承租房舍,再拿公款補貼以降低租金,規劃租給想租的人;柯市長上任後,兌現競選承諾是好事,大家應該支持,但是會有更多的人想移居台北市,往後上述事情更是層出不窮.
人都是自私的,若你手頭不寬裕,已經住到便宜的政府出租住宅裡,六年後要你遷出,若你不回鄉發展,改租市面上多3~4成房租的房屋,你會不會想搬出?若你排隊等入住,等十年還等不到,你的心情又是如何?
凸歸台灣 wrote:
表面看來可立即嘉惠...(恕刪)
有人真的急了
能租青年住宅的人,買的起台北市房子?
(假低收真有錢的不算)
租六年六千多/月的房子就能買得起台北房子
那現在成交量怎麼還會這樣?
在台北真要找,一個月六千以下的房子也有很多很多
看你要不要住而已
住這些房子的年輕人多少人六年後買台北市房了?
多想兩秒,這種神邏輯也信?
還不就是怕社會住宅出來拉低房價與新房租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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