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要朔及既往. 自奢侈稅開始日即納入範圍. 就是5年以前持有的才免除.持有第3年不是減稅為13%. (17-4=13)是要繳的稅減4%. 就是17%x0.96=16.32%.萬萬稅. 有房有罪時代來臨.
humi88 wrote:確定要朔及既往. 自...(恕刪) 不朔及既往內文:政部長張盛和今(12)日公布「正式版」房地合一稅制,將以2016年1月1日為界線,若之前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當日起出售,將課稅30%,直接取代奢侈稅;若是之後才取得的房地,未滿2年出售一樣課稅30%,超過2年則課稅17%房地合一稅出爐 張盛和:今天才是真正方案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12/467172.htm內文:當前版本設定「黑心日出條款」,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才適用新制,等於是昭告建商、投資客,只要在今年底前多買一點,之後賺再多都不會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 巢運:向建商輸誠http://udn.com/news/story/6/704888
2016開始實施. 但實施日前6年持有的房屋在2016年實施日出售時要課不等的稅.如2016年1月1日出售持有2年多的房屋要課17%.雖不是30%. 但還是要課17%. 這是朔及既往到6年前.不是2016年1月1日前持有的房屋都免稅.不是現在到實施日買房可免稅.
humi88 wrote:2016開始實施. ...(恕刪) 不朔及既往政部長張盛和今(12)日公布「正式版」房地合一稅制,將以2016年1月1日為界線,若之前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當日起出售,將課稅30%,直接取代奢侈稅;若是之後才取得的房地,未滿2年出售一樣課稅30%,超過2年則課稅17%感覺你文學理解力不好!!!內文:該稅制是從105年元月,也就是明年起買的房屋才適用,無疑是炒房族、囤房族一大利多https://tw.news.yahoo.com/-113029665.html
我想..不溯及既往是指賣的時間點,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賣的依照舊制,2016年1月1日之後賣的依照新制。例如:你在2015年1月1日買,2016年1月1日賣就是適用新制,持有不到兩年,實價課稅30%,如果是自用住宅,又在4000萬以下就免稅。如果2015年12月31日前賣就是適用舊制,持有不到兩年課徵15%奢侈稅,如果是自用住宅則免課。我不懂「對炒房族、囤房族是一大利多」怎麼推論來的,奢侈稅是要持有兩年免稅,新制是六年更嚴了,投資客找人頭也更難了,短期炒作也更難了吧。
新聞資料很明確了不朔及既往內文:由於這次新制不但無溯及既往,且適用新制課稅目標的房屋,還是105年,也就是明年元月起買賣的房屋才適用,只要在此之前交易的房屋,均仍按照舊制課稅,等於給予炒房族、囤房族以及房地產相關業者「超級大紅包」。https://tw.news.yahoo.com/-113029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