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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擴大房地合一免稅

q169 wrote:
都可以用人頭買房 出售課不到奢侈稅了
你說假裝自住+遷戶口 有何難處???



所以為了這個原因..把連真正自住的都一併處以重稅??


ltelung wrote:
只有自住的解套吧非自...(恕刪)


房地合一稅的17%稅基已經跟奢侈稅以成交價為稅基的計算方式不同了,就算非自住,前後也差距非常大。
賣大換大還可以退稅,感動,政府是對的,大家不要吵
一般人不都是賣小換大嗎??這有退嗎?


abelin543 wrote:
賣大換大還可以退稅,...(恕刪)

phS00313 wrote:
只能說, 不只投資客...(恕刪)


說真的, 台北市老公寓高於四千萬的還不少....反而真正上億的豪宅跟這些老公寓的稅級一樣.

我的解讀: 對利用人頭炒作四千萬以下的房產相對有利, 這樣普通人會更買得起嗎?
TC
咦!?奇怪~那我賣大換小換遠不行嗎!?這樣也要被課徵喔!?
自住就免稅,恭喜你,不管是買大換小,買小換大,5年就可以賣一次免稅。
只要你設籍、不限名下一戶,有自住事實。只要繳土增,其他都免稅。

土增,如果你買小換大,還可以再退稅,最多全退~


起司咖哩飯 wrote:
咦!?奇怪~那我賣大...(恕刪)
1515151515151515
這種法案如果過了,不管哪個黨都是喬好的啦,真的沒得喬的法案,一年前就會出來放話了...


柯建銘:示範區未來1年都不會過
哇!自住宅出售獲利免課稅,這又是另一個台灣奇蹟!

自住宅出售現制都還課財產交易所得稅,以後新制全免了,真好康!

有所得就應課稅,不是嗎?投資客獲利就應課死他,自住宅獲利卻免稅?這是哪門子稅改?

投資客買賣是炒房,自住宅買賣就不是?稅改留個後門讓自住宅繼續炒房,這種稅改不要也罷!

哎,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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