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803 wrote:對於學者及公民團體質對於學者及公民團體質疑新方案太輕,張盛和表示,輕重是一回事,累進稅率是理想,問題是過不了,不過就等於零...(恕刪)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adleader wrote:1.支持房地合一課稅...(恕刪) 很好奇...之前在國外念書的時候老師有提到,房屋買賣之間,只要有獲利,就要繳稅,股票買賣之間,只要有賺錢,就要繳稅。這些獲利會納入所得稅計算。沒記錯的話是賣掉的那個年度,報所得稅的時候就需要申報股票及房地產的獲利,由於是所得稅,所以收入越高稅率越高。為什麼台灣房屋買賣賺的部分不用繳稅? 理由是甚麼? 為什麼這個不納入所得稅的計算? 台灣目前股票交易,如果有獲利的話,也是不用納入所得稅計算嗎?
blackhades wrote:為什麼台灣房屋買賣賺的部分不用繳稅? 理由是甚麼? 為什麼這個不納入所得稅的計算? 台灣目前股票交易,如果有獲利的話,也是不用納入所得稅計算嗎?(恕刪) 有喔,我個人舊屋都更後,房屋售出(當時該繳的稅都繳了交由代書及會計師代辦)二年後,接到國稅局來函要求補稅,重點部分是說房屋交易所得"獲利"的部分得列人各人綜合所得稅並限期申報補納,不申報補繳會有二倍稅金罰款我將信函交給會計事務所處理,詢問會計師當初房屋交易時不是該繳的繳了嗎?!會計師回答很妙,內容重點如下----------------------------------------這各部分本來就得申報喔當初有詢問過我,這部份可以試著省錢看看(漏報)省不到再"補稅"就好,你收到這張單子已經算慢的,已經好幾個客戶交這張單子過來處理國稅局針對房屋交易金額超過XXX以上的優先查帳你這張要補的稅還算少的(後略)----------------------------------------事後我回想似乎有這麼一回事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沒錯畢竟一般民眾對於稅法並不是很了解通常都交給代書或會計師代辦當然一般民眾聽到"能省錢看看",第一個念頭相信都是"好吧!省省看"會計師或代書並不一定會明說"這是逃稅喔"套一句俗話"出來跑的總是要還的"奉勸版友,房屋交易時如有"獲利",還是乖乖申報別聽信代書&會計師"省省看"這句話,我知道他們是好意但該來的總是躲不過,稅金繳一繳省的麻煩免的事後您的"獲利"早已花光身上沒現金,得賣房子或者借貸還稅是很麻煩的PS.國稅局很硬的,沒繳稅會強制查扣您的財產補稅喔
用增稅把房價打下來想買房的還是買不起因為以後要持續付重稅如果每年的稅太重重到比現有的租金貴那台北市房屋租金必漲買不起房子的人會更慘因為連租都租不起作生意要租店面辦公室的人必倒惡性循環的結果政府必定想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