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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買賣只要獲利就應課稅,反對自住2000萬以下免稅或長期持有減免!


adleader wrote:
1.支持房地合一課稅...(恕刪)


與其在這邊說
不如實際點 一人一信給財政部吧
官員會上01的
Taiwan is not China,Taiwan(ROC) != PRC,台灣是我的家,中國不是我的家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
房地買賣只要獲利就應課稅,這條法案立法院會通過嗎?

這條過了等於擋了很多利益團體建商大老闆的路,立委之後選舉跟誰要錢?

自住不動產2000萬以下那些人出可能嗎?

台灣如果能那麼清廉也不會財團當道
mobile3803 wrote:
對於學者及公民團體質對於學者及公民團體質疑新方案太輕,張盛和表示,輕重是一回事,累進稅率是理想,問題是過不了,不過就等於零...(恕刪)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這個國家被利委及這些政客及建商、投資客、房仲給害慘了。
adleader wrote:
1.支持房地合一課稅...(恕刪)


很好奇...之前在國外念書的時候老師有提到,房屋買賣之間,只要有獲利,就要繳稅,股票買賣之間,只要有賺錢,就要繳稅。這些獲利會納入所得稅計算。沒記錯的話是賣掉的那個年度,報所得稅的時候就需要申報股票及房地產的獲利,由於是所得稅,所以收入越高稅率越高。

為什麼台灣房屋買賣賺的部分不用繳稅? 理由是甚麼? 為什麼這個不納入所得稅的計算? 台灣目前股票交易,如果有獲利的話,也是不用納入所得稅計算嗎?
立院要不要順便改一下

年薪百萬以下不課稅

車價百萬以下不課稅

根本是天龍國條款,試問台北市現在4口之家35~40坪幾乎都超過2000萬,如果是大安區幾乎全部中奬!
blackhades wrote:
為什麼台灣房屋買賣賺的部分不用繳稅? 理由是甚麼? 為什麼這個不納入所得稅的計算? 台灣目前股票交易,如果有獲利的話,也是不用納入所得稅計算嗎?(恕刪)


有喔,我個人舊屋都更後,房屋售出(當時該繳的稅都繳了交由代書及會計師代辦)
二年後,接到國稅局來函要求補稅,重點部分是說房屋交易所得"獲利"的部分得列人各人綜合所得稅
並限期申報補納,不申報補繳會有二倍稅金罰款

我將信函交給會計事務所處理,詢問會計師當初房屋交易時不是該繳的繳了嗎?!
會計師回答很妙,內容重點如下
----------------------------------------
這各部分本來就得申報喔
當初有詢問過我,這部份可以試著省錢看看(漏報)
省不到再"補稅"就好,
你收到這張單子已經算慢的,已經好幾個客戶交這張單子過來處理
國稅局針對房屋交易金額超過XXX以上的優先查帳
你這張要補的稅還算少的(後略)
----------------------------------------

事後我回想似乎有這麼一回事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沒錯
畢竟一般民眾對於稅法並不是很了解
通常都交給代書或會計師代辦

當然一般民眾聽到"能省錢看看",第一個念頭相信都是"好吧!省省看"
會計師或代書並不一定會明說"這是逃稅喔"

套一句俗話"出來跑的總是要還的"
奉勸版友,房屋交易時如有"獲利",還是乖乖申報
別聽信代書&會計師"省省看"這句話,我知道他們是好意
但該來的總是躲不過,稅金繳一繳省的麻煩
免的事後您的"獲利"早已花光身上沒現金,得賣房子或者借貸還稅是很麻煩的

PS.國稅局很硬的,沒繳稅會強制查扣您的財產補稅喔
blackhades wrote:
很好奇...之前在國...(恕刪)


股票有獲利要加入所得稅計算

那如果沒有獲利(虧損),是不是應該也列入所得稅計算?

另外,外資獲利是不是也應該用一樣的稅率?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用增稅把房價打下來
想買房的還是買不起
因為以後要持續付重稅

如果每年的稅太重
重到比現有的租金貴
那台北市房屋租金必漲
買不起房子的人會更慘
因為連租都租不起
作生意要租店面辦公室的人必倒

惡性循環的結果
政府必定想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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