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等點交完成才簽這一張
富有族 wrote:
小春哥房仲的合約上可...(恕刪)
林大大大雄 wrote:
買賣雙方及代書簽名蓋章 . 而我該給的文件也通通給齊了 .
至於說要等買方貸款確定之後才可以拿到錢 , 這我也是可以接受 , 我有意見的是 , 辦貸款需要用到一個月的時間嗎??這樣的辦事效率是不是太差了??當初說明提前動用一成是為了處理搬家的事情並給兩個月的時間交屋 , 結果等了一個月還沒有錢的消息 , 這讓我非常的有意見!!
陳小春2525 wrote:
怪了,你應該可以領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