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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書及仲介費用

假設賣屋不急的話簽專任約也不是全然都不好吧
只要對價格有堅持的,講明實拿要多少錢(扣除服務費與賣方成本)後
約定專任時間(如2-3個月),若仲介不積極帶看或談價不滿意
再轉換成一般約或解約,找其他房仲就好啦...

專任約跟一般約都有好有壞啦,針對不同需求的人不可一概而論。
不論專約或一般約,簽約委賣期一個月也可以,但房仲業者大多希望至少可以委賣二個月
Timmy.M wrote:
不論專約或一般約,簽...(恕刪)


錯誤!
現在的房仲為降低屋主的防衛心會先簽沒有任何違約處罰的一般約,期限大都是三個月。
大概過了1個多月會做些狀況找屋主改簽有違約處罰的短期專任約,期限大約在一個禮拜左右。
告上法院就可以用專任約到期也還有一般約存在,這樣就可讓屋主中招了。
當然手法還有很多,不過01上有蠻多人根本不怕被告卻又上來問與房仲簽約的風險,心態蠻奇怪的就是。
感覺有點像是屋主收到房仲發的存證信函嚇的要死,房仲看到了在辦公室裡拍桌笑到嘴巴歪掉流口水爽翻了的心態。
本來我也以為委售房屋要簽一般約較好
但其實真的要看需求而言,房仲也要慎選
若不急著賣簽專任約賣也沒關係吧
您說的這種房仲不是沒有
但自己要堅持阿,我的作法就是先簽3個月專任約
並堅持價格不降價,若房仲堅持,我就等合約到期後解約
之後再找其他房仲簽一般約即可

之所以會簽專任約是因為信任這位房仲
當然也是透過朋友親戚介紹,之前也請他幫忙過,
這種的房仲比較不擔心..就是不能被房仲牽著走就好了...
不賣最大不是嗎。


陳小春2525 wrote:
錯誤!現在的房仲為降...(恕刪)
別誤導了~..最重要的是契約上不要隨意簽名,保障自己的權益
你可以堅持你要委賣的約期是多久!法律並沒規定房屋仲介委賣的期間,所以這是很有彈性的,前年賣屋時就和永慶簽二個月的委賣期,其實簽一個月也可,只是仲介擔心一個月時間較短,若沒賣出就白做工了,另外一個重點是仲介費要付多少,也是在簽委賣前要先談好的,白紙黑字,以避免成交後有糾紛
陳小春2525 wrote:
錯誤!現在的房仲為降...(恕刪)
魔鬼藏在細節裡,簽帶看拒出售判別28萬

判別28萬

Timmy.M wrote:
別誤導了~..最重要...(恕刪)


錯誤觀念!
白紙黑字有違約罰則的專任約最恐怖的地方是在於買方的證詞。
這是房仲撈錢的必殺技。
只要房仲買方敢衝,目前還沒敗訴過。
taco71 wrote:
魔鬼藏在細節裡,簽帶...(恕刪)


所以我說只要房仲買方敢衝,不管一般約,專任約或帶看約,房仲目前還沒敗訴過。
白紙黑字大家都知道,但法律可不是這麼簡單。
看起來就是一個簡易的委託。
只是記得不要簽賣價和代收訂金。
把賣出的金額留給未來的你決定。


另。有簽約就是有委託賣屋的意思。
假如真的不想透過仲介賣就不要簽。
以免後面扯不清。


什麼是簡易的委託?沒寫明委賣之價格,恐怕讓仲介更有操作的空間
既然要賣,就應寫明各點狀況,避免事後灰來灰去
lilice wrote:
看起來就是一個簡易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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