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會 小弟是40多歲啦!!另外絕不拿約做為提告手段 因為上法院很煩很累 我們與人為善 撥亂反正買賣隨緣不強求 存心詐欺者止步 社會需要一股清流合約會訂立:買賣雙方若達價成功 可以再給3天熟思期 最後再簽約成交期間反悔不需理由 沒有賠償 不收服務費 (前面就說了:做佛心的 萬般皆隨緣)以上
tall-rich-handsom wrote:看到現在房市哀鴻遍野 崩跌論 自殺新聞...etc小弟突然想*逆勢進場 開一間買賣方只收1%服務費的房仲公司*主要是做功德和佛心來的 不知各位大大有何指教?以上 房產界很黑暗的,小心擋人財路,引來殺機,要做功德,要慎選產業啊!!
Spencer Ko wrote:美國加拿大的房屋仲介都是買賣雙方各拿1%,然後買賣雙方各有房仲對分,人家怎麼活? 不是怎麼活? 是活得好不好。其實趴數拿多也不一定好做啦,利潤好就一堆人跳進去做,在台灣,仲介都比超商多了(不是嗎?) 要生存,當然都要學會些隱藏版的特殊技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