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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好累,腦神經衰弱中! 車位公設跟停車位使用權問題

看不太懂吔

新大樓的車位不是都在公設裡面嗎?上面會有停車位編號,權狀也會記載。

停車位的費用=公設所有權+停車格使用權。

像小弟住的大樓,大小車位的持分公設所有權都是一樣,只是停車格的大小不同,當初售價也是不同,如果不

買停車格使用權,那買小車位的人就可以停到大車位的格子了,畢竟持分公設所有權是一樣大的。


xue1224 wrote:
小弟我住在桃園的一處...(恕刪)

是否從購屋與停車位實際坪數多少來評估比較清楚?

根據購買過的經驗,相同坪數的房屋有買車位與無買車位公設坪數不同(如果買的是法定車位),沒買車位時是房屋坪數+基本公設坪數,有買車位是房屋坪數+基本公設坪數+車位坪數(法定車位也是登記為公設),計算房屋總價時是 (房屋坪數+基本公設坪數)x單價+車位價錢,這樣就沒有重複計價的問題。

反之,如果連同車位坪數全部加進去再乘以總價,之後又再加車位價錢,這樣就有重複計價的問題,我是沒遇過這樣的建案,這種計價很容易被挑出來。

假設 某建案 一戶建物+公設共50坪單價30萬,停車位每位100萬元面積10坪,則合理的總價是 (50x30)+100=1600萬,將來權狀總面積會是60坪,沒買車位的總價是 50x30=1500萬,將來權狀面積是50坪。

所以還是將各部份實際購買坪數分開來分析再加總計算,這樣比較不會產生誤解。




xue1224 wrote:
兔兔大大您好: ...(恕刪)


大大您好
不知是否為小弟會錯意了
我舉我們社區的例子

停車位權狀大約是11坪
但是實際上的停車空間大約只有4坪
也就是說有超過一半空間 ->是在車道+地下室剩餘空間
換句話說車位的公設比大約是50%以上

建物的公設比約30%
也就是我買建物權狀是30坪好了,室內實際坪數是30*0.7=21 (坪)
那剩下9坪就是被地上物的公設吃掉了 (ex.雙逃生梯+走道+電梯+大廳)

以小弟本身例子來說,就是建物&停車位是拆開來計算與計價的
反而相對來說停車位的單位均價還較低(建商蓋地下室成本較高,大部分買停車位是划算的)
但是有聽說過建商把地下室的公設,灌水到地上物的公設比內
不知道大大是否為遇到這樣的情形呢?
果然建商及代銷為了賺錢不擇手段.

看了一年的建案,居然沒有代銷提這檔事,不擇手段賺錢的黑心人真的特多,一不留意就上當受騙了..
dougles1974 wrote:
2015-01-07 01:22 by dougles1974
看不太懂吔
新大樓的車位不是都在公設裡面嗎?上面會有停車位編號,權狀也會記載。
停車位的費用=公設所有權+停車格使用權。
像小弟住的大樓,大小車位的持分公設所有權都是一樣,只是停車格的大小不同,當初售價也是不同,如果不
買停車格使用權,那買小車位的人就可以停到大車位的格子了,畢竟持分公設所有權是一樣大的。


Dear dougles大大:

恩,我是因為購買方式的計價方式感到疑惑,

多付的停車費,就會轉成停車位的使用權,

了解您說的意思了!












耶加雪菲 wrote:
2015-01-07 01:37 by 耶加雪菲
大大您好



Dear 耶加雪菲 大大您好

我了解您所說的內容,

反而我一樣是以買房的概念下去思考!

但是我認為 為何要用總面積下去分攤之後 再加上使用權

而不是共用面積分攤完,再加上自用面積(此時停車格的費用才具有土地價值的意義)

謝謝您的協助解釋!

為什麼40坪會比較好殺價?

我想大概是因為40坪的屋主,

在公共設施上付出比較多的原因.

例如公共籃球場,游泳池,溜滑梯,花園...

這些40坪的都比套房(8坪)的付出更多,

但套房(8坪)的人還是可以和你一樣使用這些公共設施,

並不會因為他提供的公設少,

就只能打半場籃球或游1/2泳池...

xue1224 wrote:
小弟我住在桃園的一處...(恕刪)


這個問題在我現在買的社區有發生過

停車位若劃在公設內

包含使用權及所有權二個部分

以前我們大樓的住戶都購買永久使用權

結果建商所有的地下室公設部分被法拍

有些住戶的停車空間被別人買走

對方就告他們侵占,結果法院判定所有者只有所有權

原本購買使用權的住戶仍有永久租賃契約在,因此不需要付租金,但仍需付清潔費

所以買到所有權的那個人氣炸了

當初使用權購買(50萬),法拍所有權一個車位(25萬)

後來我們有向一個人購買使用權和所有權一起購買(77萬)

這樣停車位雖然是公設,但就高枕無憂了
車位有分法定車位、獎勵車位、增設車位三種,
包含在權狀內以公設的方式登記(不可賣給不是這地號內的所有人)會有法定車位、獎勵車位,
如果是獨立權狀(可買給任何人)的會有獎勵車位、增設車位,
你要先搞清楚你的車位是屬於法定車位還是獎勵車位,
如果是法定車位在你們社區若有分有車位跟沒車位的所有權人,
在有車位的所有權人權狀中會另外有一條公設的建號,
至於以這種方式的所有權人要怎麼知道他的車位在哪個位置,
這在建商點交給社區管委會的資料內會有一份叫做"分管協議書"中會註明那一戶是哪個車位,
至於樓上一些人所說的使用權,應該是指車位建號全部所有權人都有(以大公方式登記),但是不夠分配給所有的人使用,這時候就是以規約來制定,大部分規約都會以每年一抽的方式來分配給所有權人使用
另外提一下:停車位的費用=公設所有權+停車格使用權。
這是錯的,你所付的錢就是所有權,沒有公設所有權+停車格使用權這種東西,
你有這建物的所有權才有使用權,使用權是建立在所有權之上的,
如果是使用權是必須在規約內制定,指定給特定住戶使用這叫「約定專用」,
但所有權還是擁有所有權人的,
另外上面有人提到大小車位權狀都是相同大小的面積,這我到覺得奇怪,理論上是不可能的,還有公設怎麼算是要看建號,地下室的公設要灌到地上物的公設比內,前提是這兩個建號是要相同的,這樣公設比才會一起算

xue1224 wrote:
小弟我住在桃園的一處...(恕刪)

有沒有可能是公設車位 併入當棟房屋的大公設(屋突 走到 樓梯 電梯 大廳)內
沒看到現況 不確定 純屬猜測

車位獨立產權=單獨權狀 與房子分開 可隨時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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