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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停車場使用條件?


現在很多地下室都是法定停車位,是不能隨便新增變更車位的,
而且你要去看停車場是大公還是小公,如果是小公,沒買車位的人根本沒有分攤停車場持分,那有資格主張自己有進入停車場的資格?

至於停車場電費是大公,一般來說有車位就會有額外的停車管理費,這些費用也是納入整個管理費理面,他們也不能主張專款專用,停車管理費會被納入社區的一般支出,車位的住戶本來就付出更多的管理費來支付社區的開銷,如果非停車位住戶,對於用電有疑慮,應該通過區權會決議申請獨立電表,並將停車場管理費專款專用,建立使用者付費機制。
沒有額外付出,卻用電費是大公這種理由來爭取進入停車場的權利是很弔詭的想法,這沒有解決電費根本問題,只是一種藉口而已。

而且管委會本來就沒權力決定停車場的使用方式,這種等級的問題都是要區權會上做決議的,管委會成員任意擴張權利,或是對規約根本不了解,隨意複製停車場開關給非車位的住戶,是應該被檢討的。
而既然可以讓沒有停車位的住戶自由進出停車場,那應該每個住戶都有這權益,基於公平公開原則應該進行社區公告,告知每個住戶都可來管委會申請停車場遙控器,大家都可以任意將機車停進去,停車場應該很快就塞到爆表,看看這樣會不會有不同聲音,顯然上面目的不是因為大公用電不公平而想爭取公平,只是想要私下取得進入遙控器的權利,其實這是損害其他住戶的權益的行為。不過吵得住戶吃到甜頭,管委會也省掉一個找碴的人,大家都相安無事,倒楣吃虧的是那些當初花錢買車位,又乖乖繳停車管理費的住戶。
youngls wrote:
只想占便宜而已、省掉一個找碴的人
...(恕刪)


看來大大應該是有擔任管委會幹部一職,分析的非常透徹!不過我們有腳踏車停放專區,沒限制住戶使用,再加上出入口屬於逃生用途,以住戶的立場,多一個逃生出口的使用權是維護我們自身安全的基本權益,並沒有什麼佔便宜的的想法(逃生的話,還希望沒事別用到咧)管委會有立場、住戶同樣也有反應的權利,大大無需過於言重

再者,每個社區的運作方式都不一樣,社區的狀況住戶最清楚不過,只要協調好就可以了,非常感謝大大的指教!如果將來我有機會當主委,一定會在法規和住戶立場之間多留心的。
Bug mama wrote:
看來大大應該是有擔任...(恕刪)


其實管委會先把車位如何停明確定義(最好由律師先看過),區權會表決通過後(記得需備案),以後就照規定管理就不會有很大的問題,不需管制住戶可不可以進地下室,沒買車位下去也沒用.
法規有一定的限制,所謂社區運作不同,只是在守規格的人多少而已,不要把私利作為理所當然,如果你是為住戶爭取權益,這件事情就應該要求公告全社區,不要用錯誤觀念誤導別人。

逃生跟常規使用是兩回事,這不能混為一談,住戶逃生指示不會是車道,應該是逃生梯,逃生出口都會是一樓而不是地下室,只要不在逃生梯設置門禁就沒有違反法規,所以地下室作為逃生跟你有沒有車道遙控器是兩回事,更何況既然避難空間,那當初就有經過規畫使用容量,而不是社區愛怎用就怎用,只是通常社區大家一起違規(也就是所謂的協調),不會有人去舉報自己而已,並不是合法使用。

很多大樓頂樓也是逃生平台,照你的理論,大家在上面堆堆腳踏車什麼也是合情合理,因為住戶有權自由進出?
大樓電梯其實都有警急呼叫鑰匙,照這種說法大家也都發一隻,讓大家逃生時還可以呼叫電梯不是更方便?
逃生梯大家可以自由進出,所以放放東西也是合情合理?
既然都知道是逃生空間,那就應該知道用法不是你或管委會說的算。
samcentaur wrote:
其實管委會先把車位如...(恕刪)


私人停車位警察是無權拖吊,所以如果你車位被其他住戶佔用,你要非常麻煩的提告竊佔罪或民事的侵權行為。
當你半夜回家累得半死,發現車位被不明車輛所佔,警察也不能拖吊,也聯絡不到車主,你要提告生效也是好幾天後的事,最近的停車場在500M之外,我想就不會有人說車道遙控器隨便發沒關係。

當你本來寬敞的停車位車道,旁邊多了很多不明摩托車,不小心刮到摩托車,還被車主求償,還反被念自己技術不好,最後兩個住戶失和,我想這時不會有人說車道遙控器隨便發沒關係。

發生過幾次這種事你就知道,法規定的再好,白目的住戶都還是會在,如果在社區管理上軟硬體沒有相對應的設施,倒楣會是守規矩的住戶,兒臉皮厚一點,會吵的總是有,所以管委會有責任保障多數住戶的權益。

備註:住戶自由進出不等於車道自由進出,這兩個不能混為一談。

懶惰的皮 wrote:
最近剛搬家看到電梯有...(恕刪)


沒權不可進入使用很正常啊...
這樣也能炮~
就問一下而已唄
之前都租公寓不是很清楚規則阿~~

租屋前問過, 房東叫我自己停外面.

youngls wrote:
...(恕刪)


我說我們社區機車位是抽籤的,住戶很遵守規定不會亂停,從頭到尾都沒在講隨便停車的事情,一直在這件事上打轉不覺得很辛苦嗎?

版上開放理性的討論,請提高發言的素質,三五句就出言酸人,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

我們社區的住戶都很幸福快樂,有事情互相討論、有問題大家幫忙,不是讓人酸言酸語來說嘴der~
希望你們社區也跟我們一樣幸福快樂,祝福你。

實際上
你應該是有權申請及使用車道遙控器
但無權使用地下停車場
所以申請及使用車道遙控器是要幹嘛????

Bug mama wrote:
我說我們社區機車位是...(恕刪)


沒人在酸你,社區住戶都很幸福快樂不是你說了算,因為你的要求有達到所以你認為這樣是正確的。今天如果管委會遵守規定不給你遙控器,你會認為管委會管太寬,太機車,大家都希望別人守規則,但是自己可以不用守規格。

如果你有抽到車位,拿個遙控器應該是合情合理,怎還需要去跟管委會爭取遙控器?這個根本問題你沒去探就,反而拿電費跟逃生問題來爭取遙控器,我是真的不解。
再者你的狀況跟發問者不同,你有抽到車位,他是沒有車位想要停下去,所以你的方法不適用。

以前當委員時,大部分遇到的住戶都是這樣自說自話,放個鞋櫃又不會怎樣,你看左右鄰居都沒有意見,大家見面都會打招呼,多幸福快樂,但是投訴的人其實就是你家鄰居住戶,只是沒人會出來說是我投訴的,所以矛頭就會指向管委會。

這裡只在跟你解釋你說法沒有依據,跟格調沒有關係,如果社區解決事情的方式是管他規約怎寫,我們住戶私下討論決定就行,雖然不合法,反正大家認同那當然就沒事,但不是每個社區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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