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非房客卻賴著不走

押金不能退給非承租人
而且員工已經是侵佔房屋了
先寄存證告這條

《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timcpr wrote:
剛好看到另一篇文章,...(恕刪)


去派出所請警察陪同你去租屋處

然後請對方離開房子
並出示所有權是你的

不離開的話就請警方依現行犯帶去警察局做筆錄

用的法條就是入侵民宅
這種直接自行處份,阻卻不法就行了吧
又不是關系人

要告也是它去告,怎麼會是受害人去提告
一個陌生人跑來我家白住,哪個人會跟它慢慢打官司
怎麼講,很重要....
如果你要從頭到尾「我租給他的老闆,他老闆跑路,員工不走...」
警察當然要你走法院~~
如果你說:「我房子現在沒租人了!有人卻霸佔我的房子,我要告他侵入住宅跟侵佔
,還要他返還不當得利...」
你說警察要不要幫你辦?
110不接案,就打1999~~

找人來趕出去...
Rsaburu wrote:
押金不能退給非承租人...(恕刪)

timcpr wrote:
剛好看到另一篇文章,...(恕刪)


你問他如果押金他要,那房租他要繳嗎

房租他繳清離開,押金給他是無所謂
員工非房客

直接打電話叫警察 可以直接驅除出去的! 而且是當天就能執行的
真的會有這麼誇張的事情?
希望樓主能趕快處理完成
備妥你的所有權狀及所有人身份證

不要直接打到派出所
要打110 說此地址有糾紛,請派員協助
110才有記錄,並會有後續追蹤

來了以後應該都會先問一輪
就請員警協助移置入侵民宅的人
不自己走就是以現行犯帶走

最後你的情況比較複雜..
正常來說,此時即可請鎖匠換鎖 但你還有租約
要是換了 老闆那天想到跑來 又會有另一個故事了..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