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_mobile01 wrote:油電雙漲, 一次漲...(恕刪) 以台北市的舊公寓為例,每年要繳的房屋跟土地稅總合,大約只有不到房價的千分之一,而國外大約是房價的1~1.5%,如果台灣要調到這樣的比例,影響最大的就是住在舊公寓,並且領著微薄退休金過活的銀髮族,在國外繳不起房屋稅的銀髮族,就把房產賣了去住養老院,但台灣根本沒有數量足夠的養老院,況且大家也沒有這樣的觀念。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後來的討論就是只有一戶可以用較低的房屋稅,超過的才是用高額的稅率,但這又產生一個問題,如果只能擁有一間房產,那到底是要放老公的名字還是老婆的名字,那是不是要他們離婚,才可以擁有兩間房產而不被加稅,但這又會造成其他問題,最後的結論是三間,超過三間的才會被課以高額的持有稅,但這結果又達不到希望以高額持有稅降低屯房的效果。
汪汪說 wrote:以台北市的舊公寓為例...(恕刪) 算過我自己幾間房子 持有稅只有萬分之五為美國的1/20台灣應該大幅調整才對 低到不像話進口汽車 美國是2.5%台灣 加上貨物稅 65% 高到不像話只為了養40年 那扶不起來的言阿斗台灣整個稅制 亂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