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ch wrote:
我贊成原文說的,人不該這樣狂消費,不要因為有分期付款就買負擔不起的產品。
但是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想,如果不是有分期付款,那這些年輕人出社會後要一直租屋努力儲蓄,到老了終於可以買下一間新屋來住。(恕刪)
我也贊成部分內容,畢竟很多事不是0或1,絕對好或絕對壞,主要是當事人如何運用及平衡。
另外常在國外的一個模式,就是年輕時設法開始買小房(當然在所謂的蛋白區,第一次用這名詞,用錯請糾正),其他部分則相對節省,隨者步入中年,收入增多,孩子出生、長大,慢慢盡力換較大房。
主要差別是年老、孩子離家時,許多不會"把自己的一生抵押給社會"及"房價付清"等死,反而是把房子賣掉,加上一點退休金,或在住回小房或住老人公寓,然後好好的享受賣房子的錢及其他積蓄。
當然房市場垮就完了。所以,不一定是要癡癡做一輩子房奴。
純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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