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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轉取服務費價差問題

kikiinlove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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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賣實拿1610萬元 賣方一般收4%= 1610*4%=64.4萬,仲介最高可收你64萬!只要超過1610都是他的

仲介說賣買方出價1640萬 ,仲介沒騙你呀! 可能認知誤會了

買方也要付服務費呀出價1640*2%=32.8最高可跟買方收32.8萬!但也不一定會做到2%

所以雙邊加起來服務費最高可收90幾萬

您跟仲介說只要賣1610萬...........他幫你達成了~

kikiinlove wrote:謝謝各位。只是我想再補充
簽約當日仲介是
當天應該就不要簽,可以推說要回家跟家人商量,或是直接說我仲介費只付三十萬,仲介不會讓到口的鴨子飛走,都要成交了還為了二十三萬破局,仲介會讓步,現在已經簽了就沒救了,我們曾經買房沒有付一毛服務費,因為我們要的價格910萬仲介談不到最後還加價五十萬960萬成交,老婆不高興跟仲介說如果一直叫我們加價就可以成交那要仲介幹麻,服務費妳們去跟賣方收我們不付
我是覺得我的房子能賣多少錢
就是多少錢
房價一直漲
仲介真的是難辭其咎
1000萬要賣掉
成本就變成1040萬
再賣就1081.6萬
一間房子轉個幾次
賣的人就算不賺錢,房價卻一直墊高
樓上大大講的很有道理,
小弟非常讚同。
覺得買賣就是要誠信。
不要覺得不懂的人,就要吃一點虧。
這次你得乘了。
不會把你的名聲給弄臭了嗎?
tunso1217 wrote:
當天應該就不要簽,可以推說要回家跟家人商量,或是直接說我仲介費只付三十萬,仲介不會讓到口的鴨子飛走,都要成交了還為了二十三萬破局,仲介會讓步,現在已經簽了就沒救了..(恕刪)

確實,很多事當場沒反應,事後想到不對都已太晩...
當天房仲應該也是在睹,看看這組客人好吞嗎?看來房仲睹對了...
賣房款拿了,忘記那23萬(因為你們簽名了)...
但要記取23萬換來的教訓,記得以後有疑慮就不要簽名(簽名的威力很大),
有問題當場反應,很多事當場不說做了決定簽了名就回不去了...(何況對方還是萬惡的房仲)
比方說走在路上被揍,當場不反擊,回家再哭訴,都已經是鼻青臉腫了...
再想那23萬,只是徒增困擾而已...
jenchuch wrote:
覺得買賣就是要誠信。
不要覺得不懂的人,就要吃一點虧。
這次你得乘了。
不會把你的名聲給弄臭了嗎?..(恕刪)

觀念徹底錯誤
現在很多房仲不在意名聲,只在意這攤能坑多少,
一次能坑多少算多少,如果有機會整間房子坑走,也絕不會手軟,
你再有這種觀念,以後有機會跟房仲交手會被吞掉,要小心。
lily3682 wrote:
觀念徹底錯誤現在很多...(恕刪)


你把我想說的都說了。
名聲對房仲而言乃身外之物,浮雲而已。

kikiinlove wrote:
,但不是應該買賣雙方簽定買賣合約成立後,房仲才能請求報酬,但是他們怎麼可以先讓我們簽服務費確認單(上頭也沒有成交價格)?這是瑕疵吧?


請求報酬是指你把錢拿出來,放到仲介手上,
他只是要你牽確認單,沒說"現在"就要你拿錢出來。

kikiinlove wrote:
tunso1217您好,現在的問題點是:仲介認為賣方就是只要拿1610萬元,所以先用半誘騙的方式說1640萬元為成交價,那我們心裡當然想多的30萬元為服務仲介費。但到實際現場才發現根本成交價是1663萬元,1663-53=1610,仲介認為反正我們就是拿1610,53萬元就是他們的,但這不就是在欺騙嗎?1663-1640=23,多出的23萬元不就是仲介在賺價差嗎?


我好奇的是,如果當初仲介跟你們說,成交價是1663萬,
你們會付仲介53萬的仲介費嗎?
買房子賣房子是你情我願 , 大家高興的事 , 何必讓房仲進來攪局

就算房子出了問題 , 房仲也是推責任 , 講明了就是要賺您們的錢

不如自已去591 , 辦個預付卡 , 100通一開始有99通是房仲來煩

慢慢的就會越來越少通 , 再好好的賣就可以了 , 大家談好了就去

代書那裏辦過戶 , 這樣就可以省下一筆大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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