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是沒有奢侈稅的問題.隔天就賣也沒有奢侈稅問題.如果不是1/1持有房產,不管是原有或是買賣,要貸款,銀行都要打很多折的.或是不貸,所以就算用買賣也要先問好銀行是否要貸.如果土地價值不高,房屋價值高,那要小心如7樓所言,以後的房屋交易所得就要小心.反之如果土地價值比房屋現值高很多(如10倍以上),那就不用擔心以後房屋交易稅的問題.可是如果以後房地合一稅通過,那多賣的錢都要課稅,跑不掉了.繼承是所有繼承人說好就好,政府不管的.只要講好,是不用管甚麼應繼份,特留份.jameskof wrote:因為家人過世由三兄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