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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租的比賣的還快!所以該賣還是出租呢?

樓主呀,妳只有一間房就別想了吧,賣房賺錢是那些有兩棟、三棟⋯⋯房子的人在玩的。
您賣了再租未來還要再買,中間的買賣仲介、稅負、租金(要租幾年)、搬遷、裝潢等等費用要算進去喔。
還有賣了以後那些現金要怎處理?要放銀行定存(負利率,哈哈)還是要在股市9000點時進場買呆股(哈哈)?
套句英國女王伊利莎白二世說的⋯⋯請謹慎考慮。
我說說我的看法:
房價未來是漲是跌沒人知道,所以只能客觀地以數學角度來分析
而我個人認為未來漲跌的機率比為2:8;而以漲跌幅猜測的話,我認為是漲1成~跌1-3成 間
因為現在的房價您告訴我叫年青人怎麼買,去搶嗎、去偷嗎?再漲的話,真的可能會社會革命了
而如果跌的話,我想輕者一成,重者兩三成以上。但要大跌是滿難的,但依目前的人口、經濟、薪資…等
我認為是會緩跌的
所以,我贊成賣了先租,租自己喜歡的、大一點的
人生辛苦工作不就是為了過好一點的生活嗎?
您想想看,如順利賣了,您約賺了1400萬左右,這是您要存多久才會有的數字啊
您可租多久啊?以月租4萬來算,您可租29年
重點來了,您這筆錢同時是存在銀行有一定的利息呢!
如果猜錯了,房價未來上漲了(但漲幅也有限了),就當給別人賺囉
而您會有一些心疼,但您賺的差額比例決對比後者多很多…。
而這期間,您也快樂地、舒適地租到大一點的房子、過著較好的生活品質,不是嗎?
此時,您決對有大很大的優勢與選擇權
因為您搭到了這十多年房地產大好的順風車(我也是,雖然我的差額沒很大,但我已好滿足了)
而現代的年青人或未買房的朋友就沒得選擇了,決大部分是買不起或是只能等跌了再買的心態。

有網友說:從2400w>>跌回到你的買價1000W ,你還是沒虧阿,因為這段期間你有租金收入……,
怎麼會沒虧,差了1400萬捏,會氣死人呢! 事實上就是少賺1400萬啊!
這就像是股票”落袋為安”的概念,只是房子不像股票一樣,變現較容易。
而難得今日有如此一決佳賣點(賺了很多且未來再漲機會不高),當然是高興的賣了
好好地去找一間喜歡又夠大的房子租了吧!人生沒有很多年,即時享樂、活在當下很重要
這些差額很夠您們家稍微享受一點的生活了!

但賣了也有缺點,最麻煩的就是搬家以及不安定感。
不過我倒是認為,也可以利用搬家時,剛好整理一下家中不需要的東西
依目前空屋率如此高(未來更高)的情況,真的不用怕租不到理想的房子啦!

舉一個例子:最近我就有一個朋友賣了房子去租更大的房子,過的可開心呢,我週遭亦有如此想法的朋友很多,只是沒去執行而已,因為怕麻煩…

所以,我是您的情形的話,我就會馬上托賣,然後去找喜歡的房子租,把賣的錢去做一些想做的事,這才是人生。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小雞
天天在家渡假 wrote:
賣或不賣,也沒損失吧,是不是!?哈哈哈!?真矛盾我!?...(恕刪)


只有一間房就不用特別去考慮賣不賣屋的情況,賣掉有可能一輩子買不回來,不賣你們也不可能換更大的,因為更大的你們只會貸款更多,雖然24坪真的有點小,尤其是有小孩以後,所以你們現在的情況應該是最佳的方式.
但是你同學的方式也不一定是錯的,因為他如果賣掉房子拿回2400萬,然後把錢放銀行,用1.38%的利率,那他可以租27600的免費房子一輩子,他拿到的利息有部份也是你繳給銀行的房貸,然後他再拿他拿到的利息繳房租給你,真是魚幫水,水幫魚

賣或不賣,也沒損失吧,是不是!?哈哈哈!?真矛盾我!?
這是結果論,沒辦法判斷

如果你賣了.........

以後要是漲了,你會後悔,周遭的人說你當初太傻太衝動,台北房子哪會跌阿....

以後要是跌了,你會高興,周遭的人說你太厲害,賺了一筆還可以逢低再買進一間

天天在家渡假 wrote:
大家好!說明物件,婚...(恕刪)


出租啊~~想不出個理由賣!
天天在家渡假 wrote:
說明物件,婚後在北市首購三房兩廳,室內有25坪,加平車位,總價1000萬,貸款800,
至今剩餘400。
狀況1,剛結束專任約,委托仲介,但沒有成交。
狀況2,刊登網站自租3萬,週四才放的,48小時就被下訂了。
說明心情,開放看屋的第一組,哇,是15年前的同學欸,當下很開心見到朋友,同學跟我們一樣,
結婚育有雙寶,但他們決定賣房,改租屋,等待低價進場。
心想說租給她也是好,但下下組看完立馬就決定了,也沒議價,這組租戶也很優質,也有雙寶。
所以想法很矛盾,當初會賣的原因就是房價高,這附近同樣物件有成交2400萬,哈,
沒賣掉,也好,因為也只剩400萬貸款,慢慢還,只剩13年。而我們也找到住處,租金是32000,

只剩13年意思是買7年嗎?
7年前買1000萬
現在開價2400萬
在北市哪裡啊?
怎麼覺得有點開價過高?
很認同這句 -> 中間的買賣仲介、稅負、租金(要租幾年)、搬遷、裝潢等等費用要算進去喔

這兩年來買賣房子都要注意買與賣的價差與科稅
以您的條件應該買不止兩年了,

但如果您賣出後, 再買新的, 請注意要科很重的稅金 -> 賣價 - 買價
國稅局都有紀錄, 看他查不查

天天在家渡假 wrote:
當初會賣的原因就是房價高,這附近同樣物件有成交2400萬,哈,
沒賣掉,也好,因為也只剩400萬貸款,慢慢還,只剩13年。而我們也找到住處,租金是32000,


取得成本是1000W但是加上利息與其他房屋保險與手續費
台北居住成本太高才25P 想賣2400W.
一般人大概不會買。
有錢的也不想賣這麼小.
除非地段太好了。

現在有2400W可以移民到紐西蘭當退休農夫了

現在會怕就不要賣啊.反成你的成本低不用擔心,
價格不會腰斬,除非核四爆了或依波拉全球蔓延了.

天天在家渡假 wrote:
大家好!說明物件,婚...(恕刪)


新手上路

過個十年後,說不定再漲二倍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科技新龜 wrote:
而且房價要打4折,先跳腳的應該是仲介吧


很難說... 也許仲介會高興得跳腳也說不定...

這麼說好了,假設你是靠賣東西抽固定%數的僱金做為收入。
今天本來一個商品賣100塊,漲到200塊,那你應該高興嗎?
因為照道理來説你每賣一件的僱金翻倍了,收入也應該跟著翻倍?

不一定,因為商品價格漲了一倍沒錯,可是買掉件數可能會少掉
一半以上(因為變貴了很多人不買了),綜合算起來反而收入是變少的!

房仲真的會爽的是房價一直漲,但成交數其實沒有明顯降低
(如同前幾年這樣)。 如果房價很高,賣的人不願意便宜賣,
買的人也覺得太貴不划算,那房仲一毛錢也賺不到的。

不知道為何這麼簡單的道理,其實蠻多人想不透?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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