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塏 wrote:
我個人是只要不是自殺...(恕刪)
我的疑慮是:
1.對方說是生病離開,真的是嗎? 2.對方說不是在這屋裡離開,真的是嗎?
會不會有隱瞞? 仲介的防凶宅機制,是只要對方勾選非"非自然身故"就不算凶宅了嗎?需不需做些求證?
各種報導也可聽聞有的事後發現產生糾紛是很麻煩的事,只能在買屋時合約註明若是凶宅,賣方照價買回是嗎?能不能在買屋前要求對方出示證明?實務上可要求這麼做嗎?..這有辦法證明嗎?
另外若真是時值中年生病離開,會不會覺得前屋主運勢不太好,影響買房意願?想聽聽各方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