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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夜市宣佈撤照

電視台新聞報導的水準能信嗎?

來平衡報導一下: 高等行政法院是這樣判決的

自由時報的報導是: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3863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裁判書中指出,新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處應該依循「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辦理,包括取得緊鄰設攤路段六十%以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里長召開說明會資料等項目,由於未做到上述事項,故撤銷樂華夜市的營業許可。

東森新聞雲的報導是: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10/388047.htm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期間,經發局主張本件是依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辦理,但法院調查發現,攤商是以經常性集合攤販的集體設攤方式,定時及定點營業為申請許可,但申請內容並非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所規範的範圍,攤商提出申請案欠缺法律上的依據,且本件應適用新北巿攤販管理辦法。

判決指出,攤商申請在樂華夜巿營業時間為下午4時至12時,但永和區公所審核這起申請案時,卻是在上午10時辦理現場會勘,根本無法達到會勘目的而流於形式,難以認定踐行會勘程序。

判決指出,攤商申請營業依規定應檢附相關資料供審查,其中應由當地里長召開說明會,法官發現這場說明會並非由當地里長召開,里長只是列席人員,明顯不符規定。

法官認定,攤商所提出樂華夜巿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的申請案,並沒有依新北巿攤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檢附完全的書件,新北巿政府經發局未命令補正,原處分有所違誤,因此撤銷原處分,判當地居民勝訴。全案可上訴。

就事論事並實事求是, 不要動不動就扯到炒房.

以下繼續~
其實就是師大事件翻版
師大商圈事件實際就是住戶對抗貪婪房東所造成的結果

師大抗爭事件我也關心這新聞過一陣子,這些熱門店面房東的嘴臉真的很貪婪又自私!
從原先給老店家承租個位數的店面租金,因為商圈漸漸發達以及掮客不斷的高價遊說!
房東受不了誘惑,一個個房東最後都走向了貪婪
最後整個商圈,每家店租一口氣都紛紛調漲成超高店租金!!
趕走了原先住戶所習慣所鍾愛的老店家
再進來的店家都是更有競爭力,卻更加商業化更加擾民的店面
最後麻煩苦果都是樓上住戶吞!
這些因調高租金造成更誇張更熱鬧商業行為的房東,卻不知反省,不懂護鄰方法措施
一切錯都推給住戶、都更、建商、房價....

等到漸漸商圈落寞
仍然貪婪的房東依舊不知反省的"開出高房租",
等到一家家店家租了卻發現沒賺頭,一家家不到半年、一年的馬上收掉店面走人
最後想租的店家們漸漸發現商圈已死已沒賺頭
店面開始空租在那邊,房東卻因為最後開出的高店租空租許久沒人來租
又不願意屈就降店租(其實現在有些有降啦~降“一點點"喲)
向政府哀嚎、向媒體哭訴!

"說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
"說夜市文化本該如此,夜市文化下的住戶權益本該犧牲...."


一開始不給開夜市就不存在炒作店面問題啦 夜市被撤 應該! 實在是沒啥好牽拖地 沒有蛋就沒有雞 所有爭議都解決
naifuw wrote:
其實就是師大事件翻版...(恕刪)

mock moon wrote:
一旦集市就真的很難趕走



一旦集市就真的很難趕走

有感
家門口通往廟的地方
開始擺起了一兩個早攤
一開始沒人在意
漸漸破十之後
有人會去檢舉
警察會過來看
甚至停留或開單
但當挺過去之後
警察可能只是騎過去
然後這裡成了早市-.-
如果白癡能飛,那晚清將會是這個時代世界上最大的飛機場,譚延闓非常清楚,在那風雨雷鳴交加的飛機場上空,無數的一品到九品的白癡飛來飛去,就像無頭的蒼蠅一般
這棟樓罵的震天嘎響,但是還是改不了台灣人就是愛逛夜市的奇怪習慣...
罵歸罵,我偶爾經過夜市,看裡面還是擠得要死,人多到爆炸。

我家人連出國旅行都要逛夜市,不亦怪哉~~~~

坦白說,現在夜市的東西也貴,然後衛生又是很令人質疑,
我不懂為什麼還那麼多人愛去逛?

我問我那些愛逛夜市的家人,他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大概圖的就是那種熱鬧吧。

但是我是覺得很奇怪,那麼擠到底是有甚麼好玩的?
住在附近的居民才是真的有權利說話的人,假如夜市在自家樓下或是附近。你願意嗎?
同意 有的版友說的好像只是為了房價一樣 小弟在地永和人 土生土長 家離夜市不近 該區房價與我無關
但我也全力贊成這種影響市容 不繳稅 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的非法攤商可以撤掉
(油煙 半夜噪音 垃圾 停車與周邊道路交通問題 老鼠蚊蟲)
這僅僅是還給一樓以上住戶該有的生活權益而已

Lancone wrote:
何必這麼黑暗來看待這...(恕刪)

max麥斯 wrote:
這跟投資客應該沒有關...(恕刪)


樂華夜市興起於1970年代,入口(靠永和路端)旁原本有一家「樂華戲院」
(現已改建為錢櫃KTV),夜市因此而得名。


所以從1970年以來這麼多年的時間 , 當地沒人抗議 ?



直到 2013年足足等了43年才來抗議........

到底是「新」當地人(這部份有很大的空間) 還是舊當地人

如果樂華收掉......一些「舊勢力」會這麼容易把提款機放手嗎?



有腦袋的人可以再想想箇中的奧妙




一個在地出生40年見證永和樂華的人

1)樂華夜市一開始就是不合法只到去年冬天深夜發生火災後, 有住戶覺得不安全
2)樂華夜市兩邊是畫紅線白天不可停車晚上又可擺攤
3)樂華夜市是住宅區區 不可以有商家
4)夜市吃的也是對身體不好的東西 炸的...
5)夜市不算是文化因沒有特色

knkn852 wrote:
夜市落成已經幾十年究...(恕刪)


+1

我也想知道那些在抗議的住戶,是有夜市前就已入住,還是有夜市後才入住?

如果是有夜市後才入住,請問是在抗議怎樣的?

你買房子前不知道有夜市? 知道還要買? 買了再來抗議?

乞丐趕廟公,不知適不適合用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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