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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重購自用住宅只能買更貴的???該如何節稅?


基歪粒 wrote:
印象中應該是看土地現...(恕刪)

不懂你的意思
賣800 不是就好了 (閱)

拉奇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4...(恕刪)
F.U.01 = F k you 01
房屋與土地比7.5(房子):/2.5(土地),你哪裡查到有那麼高的。新蓋的房子才2(房子):8(土地)((台北市))。

F.U.01 wrote:
賣800 不是就好了


我正想說這句話,哈哈
想賺錢又不想繳稅
網路上好像都是鍵盤專家
我來認真回答吧

因為你購屋時仍未實價登錄
賣屋要繳的稅應該還有另一種算法
是依公告現值算的
會比實價交易的算法少得多
建議你問一下代書即可

話說,基本上台灣政府對於投資客或企業主非常優渥
很多該修改的法案都躺在立法院冬眠

只要你賺的錢不是薪水
都不太用擔心被政府課太多稅的




F.U.01 wrote:
賣800 不是就好了...(恕刪)

是沒錯
但如果是您您會這樣賣嗎?
鄰居還會說你破壞價格

redtigertw wrote:
房屋與土地比7.5(...(恕刪)

房子是新房 新的房子公告價格高
至於土地因為是大社區土地持份小所以公告地價低
因此房子跟土地的比率大約3:1
拉奇 wrote:
更新一下
繳稅不是太大的問題該繳的就應該繳
問題是為何不用能用賣價去減掉新買的價錢而是只能減掉賣掉那間的買入價?
如果我賣掉錢放口袋那用同一間的賣價減去買價是合理的
但是我賣掉是因為換屋
那是否能夠用賣價去減掉新購買的那間這樣才合理吧?
1200-800看似賺400
但我又去買了1000的房子
所以實際上應該是1200-1000才是我賺的吧!

很簡單...
課稅是看財產價值,不是看手頭現金...

你新買的房子也是你現在的財產...
加上剩餘的200萬現金...
就是總和1200萬的財產...

你當初只有800萬的財產...
現在有1200萬的財產...
所以課稅稅基是400萬...

P.S如果你當初不貸款只能買500萬的房子,不是800萬的房子...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lotshero wrote:
網路上好像都是鍵盤專...(恕刪)

感謝您認真的回答
這也是另一個傷腦筋的地方
雖然當初還未實施實價登錄
但因為太接近了
政府若真要查隨便跟銀行或建商調個資料就有了
原本也想要用公告的房價去報就好
但擔心如果政府去調資料出來結果還是要用實價去報
那不如一開始就先把那預算扣掉才不會補稅補不出來

咖啡黑元素 wrote:
很簡單...課稅是看...(恕刪)

原來如此
但好像對又好像不太對
有空再詳細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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