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親內買賣所謂的視同贈與是代表你可以不用市價來買到這個房子...但是相對來說你就必須要提出"你真的有付出規定金額"的證據。
例如:你現在要買到的房子外面市價是800萬,但是公告現值只有300萬,你在做近親內買賣的話可以做的事情是你可以用300萬做為你的成交價。然後你的爸爸(假設爸爸是所有權人)贈與你220萬...所以你只要能夠證明你付出了300-220=80萬的金額紀錄就可以(當然稅都是要付的,只是你省掉了贈與稅)。
如果你去貸款買這個房子,估價基礎基本上就是用800萬來做估價,你就算贈與220萬。你的基本上要核下來的貸款金額就會是交易金額480萬。而你爸爸光交易所得稅就會付到哭出來.....如果公告現值不高千萬不要去辦這間房子的貸款.....
言歸正傳....
我個人認為,既然你原本的房子還沒有還完貸款,是不是可以能透過"修繕"的理由再做增貸可能比較不會踩到地雷歐....
alanyeh wrote:
二等親內買賣視同贈與...(恕刪)
重點不是被海放...而是我到底有沒有騎完 http://cy2967.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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