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hsinliu wrote:C仲介看到大勢已去,立刻以雙掛號寄出存證信函給我說,你有簽了一份合約了(就是我說的他塗改"專任"倆個字-->變成" 一般" 的合約~ )雖說是一般合約,條文卻都是專任約才有的約束~ 回他一張存證信函說明他利用一般消費者對專任跟一般委託的認知以欺罔的手段使消費者落入違約的陷阱有詐欺之嫌疑他們公司一定有一般合約如果他是要簽一般合約,為什麼不直接拿出來就好卻要用專任合約改成一般合約然後利用消費者的一般認知來收違約金存證信函只是表達他的意思不代表任何意義你也寫一張回去表達你的意思他也知道打官司打不贏啦不然你可以打個電話給地方政府的消保官他會敎你怎麼做
放心吧在法官面前仲介不管長得如何誠懇 說詞如何動聽終究在法官眼裡就是中介!!!你穩贏的再來你只要沒有簽收c中介的單子根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只有專任才會有但是他已經自行圖改掉了 那就視同一般約別緊張 沒問題的拉!!!
stardog wrote:這方面我並不了解不過就算把標題由"專任"改"一般"但是契約內容的權利義務,應該同樣是專任約的內容吧 是阿, 專任約和一般約的條文不是不一樣嗎?我有要求要先看合約, 仲介是拿專任約給我們看, 後來簽約時是用一般約, 仲介還告知哪些部分和專任約不同.我看...和仲介簽約真的得錄音才比較保險
我倒是覺得樓主你是佛心賣房嗎??吃飽太閑。價高的不賣。人家這麼辛苦的追價確因為您的個人因素賣低。當然覺得嘔。我當初賣房表明誰高就賣誰。每個業務都嘛很認真。最不認真的倒是一直想簽專任的菜鳥。沒帶過幾組客人就跑了。。雖然我也只賣過一間。但是聽人講專任約不好處理。你在簽約的時候難道沒看清楚條約就簽。這也不能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