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dan wrote:遠東銀行沒來往過.....(恕刪) 不管如何~我建議有貸款的人還是仔細看清楚自己的貸款合約,有時候問銀行也不一定準~我個人碰過很多次問契約相關內容,而客服人員也不清楚的狀況,可能銀行沒執行過,但條文上就是有,建議還是仔細看看契約吧,白紙黑字才有法律效益的。
fenian0311 wrote:不管如何~我建議有...(恕刪) 合約規合約如果房市全面下跌時他敢執行恐怕在你補擔保品時銀行早倒了為了一條合約要搞到自己銀行倒掉你看過這種傻子嗎我是沒看過這條是寫給沒準時繳錢的人看的準時繳錢的人根本不用怕
idfour409 wrote:合約規合約如果房市全...(恕刪) 銀行愈早執行愈不容易倒不是嗎?在房屋市場還有買賣時儘快拍賣,也不要留在最後付款人把房屋丟給銀行時再來執行,這樣抽銀根的方式,對銀行來說才是損失最少的方式不是嗎?不過這已經離題了,到底執行對銀行有利還是不執行,兩方都有一定的立論基礎,所以個人不想為了這問題進行討論,只是單純提供一個資訊,這一條在銀行契約中是有可能有的,請大家注意,這才是我的目的,謝謝。
Jodan wrote:不死心再找一家我來往...(恕刪) 八、甲方辦理自用住宅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因符合銀行法第 12-1 條之規定而無須徵提保證人者,倘於借 款期間內,因擔保物發生價值貶落而有不足擔保之虞時,甲方同意另提供擔保或補提經乙方認可之 保證人,經乙方通知甲方未依約提供擔保或保證人者,乙方得為債務全部到期之主張。九、甲方所簽發、背書、承兌或保證之票據、契約(借據)、對乙方所負之其他一切債務之債權證書, 如因事變、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有毀損、喪失時,或因契約(借據)等債權證書LN00005/103.06 版 第 13 頁,共 20 頁 契約書流水編號3311-105/103.06.印0000000000剛剛從你國泰世華連結中看到的是這個嗎
Jodan wrote:不死心再找一家我來往...(恕刪) 我大概看了一下,其實是有類似的條款,像這種規定一般都會放在加速條款裡,以國泰的契約,第四章、第四條的第七項:(七)擔保物被查封、或依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為訴訟註記、擔保物滅失、價值減少或不敷擔保債權。價值減少或不敷擔保債權,其實也是一樣的意思,擔保品價值不足,銀行"有可能"要求增加擔保物。只是提醒大家多注意,謝謝。
fenian0311 wrote:銀行愈早執行愈不容易...(恕刪) 越早執行越不容易倒是你在幻想還是聽人家說的在房價全面下跌時期只會有一個狀況出現你要人家補擔保品那麼大一筆錢誰補得出來又不像融資券有金額上限特別向那些投資客都玩超級槓桿你要這些投資客補擔保品他就是直接到貨給銀行房屋下跌第一個 一定是殺到投機客銀行不管早開晚開都要認列這批投資客到貨的損失至於自住客有錢的當然補足沒錢的當然尋投資客模式到給銀行當呆帳這動作只會逼銀行提前認列呆帳連緩衝時間都沒有銀行直接倒掉並不會有你早執行早加分的情況出現所已在上次房市大斷頭時代只聽到投資客跟建商捲鋪蓋跑路了一般自住客攪得起錢的哪有影響
idfour409 wrote:越早執行越不容易倒是...(恕刪) 就知道樓一定歪的~總有人只覺得自己想的才是對了,別人就都是在幻想,這方面不回應。回到主題,銀行的契約中總是會對銀行有利,所以多注意契約內容有利無害,銀行會不會執行是不知道,但知道契約中有這一條,大家往後對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有準備,總是會有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