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坪開200萬,但實際一坪賣你100萬,但附加條件是實價登錄要寫275萬。如果你是買方,你會答應這種條件嗎?有錢人的圈子錢轉來轉去,你所看到的金額都不是真正的金額。人家花了8億絕對不會只買那幾棟豪宅,這8億裡面到底還買了多少東西外人是絕對看不到的。
一、搞二本買賣契約,萬一真的要履行200萬那本,白紙黑字簽名蓋章丟一句法院見,風險太大。二、我看是股票高檔賣得差不多了,家族手上現金不止8億*數字。一次付清。人外有人天外有人。就算山豬來也要倒抽一口涼氣。這種已經不是一般人玩的或認知的,就輕鬆點忘了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