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 弱勢就是需要政府照顧..
因此.. 社會住宅當然優先供給弱勢.. 這是前題!!
其次.. 樓主一些貧民窟等階級劃分之言論.. 我輩不敢茍同.. 荷蘭某些城市超過30%的人都居住在社會住宅.. 其社區美崙美煥.. 荷蘭能.. 為何台灣不行? 歸根究底.. 台灣的官商勾結令人髮指啊.. 什麼政策一執行都走樣了!! 大雄案不正是血淚斑斑的例子嗎?
摒除這個因素的話,要發展社會住宅,對已經逆天的房價還是要一定影響的,如果政府擴大對社會住宅投入,加大建設,管理妥當,以成本不虧損出租,讓現在買不起高房價的民眾承租,有需求的多數人住進社會住宅,周邊的老舊二手出租房,自然就要降低價格,價格更低更符合弱勢人群的需求,老舊的二手房都沒人租房東還嫌房客嗎,嫌的話,他以後自然就不會再投資二手屋租人了,就少了一部分人炒房了。
相同的對建商的逆天新屋也是有影響,新屋要是乏人問津,他不降價求售嗎,有真正住房需求的人真買不起房可以先住社會住宅,以後賺了錢有能力了,他自然就買到其他地方去了。
但講白了,就是要量大,讓建商自己的天價房變成燙手山芋,房價自然就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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