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johnpc wrote:
分回來土地持分也一樣多嗎?
建商幾億幾億在賺..你認為這 些錢 是那裡來的.....(恕刪)
社會上就是有太多的計較,才會紛亂.
如果大家都和和氣氣不計較,那這個社會就祥和了
建商/住戶..雙方的誠信很重要

原住戶自辦都更也是一堆人擋
就為了自己的利益的人也大有人在
講到房子這件事情
RC混凝土這東西本身是有壽命的大家應該都要知道吧
基本上50年就已經達到重建的標準了
70年基本就可以直接列為危樓了
這是在混凝土保養良好的情況下
什麼叫保養良好
無額外的載重(頂樓加蓋、陽台外推)
較低濕度的環境(如果你家廁所洗完澡沒辦法自己乾燥的話就不算)
低限度的結構傷害(裝潢時的拆除隔間如果是用打的,以老房子來說算是蠻傷的行為)
可以自己想想對照看看,你們家的房子有達到那些條件嗎
再來討論結構補強這件事情
上次看到新聞提到
台灣的老舊房子好像只有不到1/3有實施結構補強
(結構補強就像人老了,龍骨沒力了穿鐵衣一樣的意思)
剩下的房子耐震程度不到5級
這裡的5級不是說地震有5級房子就一定會倒
而是房子面臨5級以上的地震有非常大的機率產生
結構受損、甚至是損毀致不堪使用
更別說諸如外牆壁磚、室內地磚等裝修材料
最讓我搞不懂的事情在於
民眾是無知的大家都可以體諒
因為這涉及到很多專業性的東西
但是政府的作為就很奇怪
最近幾年一直在推動外牆拉皮、加掛電梯等對於房子本身無正面幫助只對房價有拉抬效果的政策
這就好像是一個人生病了
醫生不開藥、不開刀幫你治療
反而推薦你說
「醫院有補助病患買個名牌大衣遮住你瘦弱的身軀、名牌香水蓋住你腐朽的味道、名牌化妝品掩蓋你憔悴的病容」
病患遵循醫生跟醫院的建議
把所有的東西都遮蓋住了,看起來就像個健康的人
可是身體裡的病灶沒有去除,反而拖延了醫治的時間
到最後人垮了,你還要那些名牌有什麼用?
曾經有個在空中飛翔的機會而我選擇降落
直到想再次拍動翅膀的時候卻已無力飛起
曾經的天空,現在只能仰望
而把蓋房子的價值估的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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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市地上14層、地下三層、RC結構、含標準建材配備的電梯大樓,若位在房價每坪70~80萬元區域,包含內部建材與管理費的營造成本,每坪約16~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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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如果自辦都更
你家原有30坪(老公寓沒公設)
蓋好後可以獲得80坪(兩間四十坪含公設)
這樣你要付出的翻新成本是80*17萬=1360萬
這一千多萬可以透過都更專案貸款來進行
其實建商辦都更也是去跟銀行借錢
如果是台北市
以1360萬來說
只要賣掉一間40坪的房子
還會有不少賺頭
台北市RC新房每坪最少也可以賣到70-90萬
新北市地段好的也可以40-60萬
隨便也超過這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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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支持都更
我更支持自辦都更
前提是政府要建立法規協助原住戶整合
不要讓建商來整合
因為現在的都更建商主辦的都更問題實在太多
造成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又牽涉到許多人的攸關幾億幾千萬的利益
怎麼可能不出問題
也難怪很難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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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建商辦的都更不是難在建一棟大樓
而是難在整合原住戶
對建商來說
如果賺的錢只等於蓋一棟新大樓
那是不划算的
所以建商當然會拉高賺錢的額度
相對的原住戶就更不爽
整合更不易然後建商就要賺更多才划算
基本上這是惡性循環
沒完沒了
政府又落下都更遲緩市容破敗的惡名
這是三輸
目前地方政府搞的都更條例用意都是圖利建商
想要由建商來主辦讓建商賺錢
又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原住戶當然很不爽
造成惡性循環的問題
為什麼政府不鼓勵原住戶自行整合呢?
因為政府這樣就無法圖利建商並收到建商XXX公會..等的選舉金錢上的強力支持
可惜政府與建商只會做好夢
這種方式根本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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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都更就該由政府輔導讓原住戶自行整合
政府輔導分配持分的鑑價這樣才有公信力
並協助整合後的銀行都更專案貸款
再由許多建商在前期整合都完成後再來競標
對建商來說只負責蓋
工程款由政府協助民眾聘請的專業建築顧問(法人)監工並與銀行一起監督依照工期撥款
(自辦都更法要對這個專業顧問進行嚴格的刑法規範
如果將來蓋的房子出問題,這個專業的第三方建築顧問要抓去判重刑)
建商也不用承擔太高的先前投入成本
建商只要負責蓋大樓並賺合理的建築利潤
這樣建商回歸本業
原住戶賺錢又換新房又利於凝聚社區共識
政府獲得美化的市容與廣大的政績獲得民意支持
這是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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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政策與法律就形成錯誤的社會現象
錯誤的社會現象也就是樓主所說的怪現象
現在知道官商勾結造成的糟糕後果了吧
台灣目前有70%的錯誤都是在於官商勾結
另外30%錯誤是在於老舊的官僚系統
非得掃除這兩個錯誤
台灣才可能走向真正的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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