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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產生糾紛~~急請各位專家提供意見

1 當初簽約 房東心急 其實這樣的房客 當場你就應該表明不簽了
2 契約可能要註明哪些是房東該維修 哪些是房客日後要自行處理
3 包租公不好當 尤其是想提供房客全都包的套房最累
4 協議請他搬家 房東解約賠一個月 (契約上應有約定)
5 直接告訴他 他已超過一般房客要求 造成房東精神困擾 直接解除契約 
6 你也可以要求他房屋復原 含清潔 屋損 電器用品的損害 壁面是否使用釘子 從押金扣
7 寧願少租一點租金 不要再含包山包海的 找到好房客 不要亂漲房租 留好房客很重要
8 今天是房客求你租給她 一開始 你必須強勢
9 如沒貸款壓力 更要找好房客(看職業 家庭成員 談契約的態度)過份要求多的一開始就不應該簽
10 他最後在意的是押金
vidashow wrote:
1.我乾媽的妹妹有一...(恕刪)
你是租她多少錢啊???要不要包含食跟衣???下次要有東西壞了要他賠 說他弄壞了...



乾媽不是自己人嘛? 為何還收0.5 個月仲介費?

前陣子幫我哥出租簽約,我都沒收半毛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我除了 親生父母的話外,其他人的話,我都會保持合理懷疑,小心求證,尤其是要賺我錢的人.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會鑽在契約內容搞鬼和愛演戲的只有一種人,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在講何種行業的人。
以下有幾個問題請開版的屋主答覆:

1、這房客這麼精明又深知租房之道,連契約有幾個版本都非常清楚,那為何需要委託房仲處理?一般單純的租屋族並不清楚租房契約有幾個版本。

2、委託房仲處理用的是房仲版的租賃契約,為何需要委託人自備租賃契約?

3、簽約花六小時,感覺有點奇怪,房仲應該很清楚條文才對,為何當下不協助解釋?更奇怪的是,屋主碰到這種房客還願意租?

4、簽完約才確認屋內現況拍照,此顛倒狀況與常情不符,先前房客沒看過房就願意簽約?

5、感覺整個租屋過程非常詭異,與常情不符,屋主是第一次當房東?浴缸出水有沙子會去清洗水管更讓人感覺不可思議,另外警察不受理民事案件。

6、我沒有說任何人是房仲,請不要對號入座。
妳們是不是跑到楊梅跟一位小姐簽約,那個人是租在東森社區老莊路那邊
vidashow wrote:
1.我乾媽的妹...(恕刪)
好扯……樓主加油!
簽約之前就這麼機歪

你怎麼還敢租給他

後續問題 就照合約走就對了

別怕跟他上法院

你愈怕他 他愈會利用這點

反正合約也沒有公正 到時候上法院 民事庭一庭一萬零五百看誰要出

刑事庭就看他能變出什麼把戲了

反正合約有 就有 沒有就沒有 十五號 開始計算 七號就住進去

怎麼可以不收錢? 要不要來看看 是侵入住宅 還是詐欺 ?

房子別急著找房客 簽合約之前 就可以過濾了 否則 麻煩的會是自己。
當初簽約的時候 囉說一堆的房客就不應該租他了
因為以後的問題會更多..
合約為何要照房客意見走?
房東提供合約不簽就不要租,很簡單啊。....
不租又不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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