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就說要查了從高價的商品買賣查逃漏稅例如某甲今天現金400萬買了一台Benz如果某甲所得申報很低,甚至沒有繳稅那錢從哪裡來就必須交代清楚房子買賣亦然甚至每年移轉給小孩的免稅贈與也可用同樣方式辦理租稅正義本來就應該支持否則有錢炒房的一塊錢稅不必繳把房價炒得高高的讓許多人辛苦背20、30年貸款社會公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