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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出來了!證明多好賺了!「1%地產」,祭出買屋、賣屋各收取1%服務


喜歡淡淡的喜歡 wrote:
我覺得服務費事小,成...(恕刪)



如果價錢滿意,加上服務費2%、4%,價錢就不滿意了!
ebola01 wrote:
賣方收1%,買方免收如何?消費者的福音!


如果房仲嫌少~~

那就不爽不要賺阿~~

把屋主的聯絡方式交出來~~

不要壟斷資訊~~~

說甚麼開發~~

根本就用騙的讓屋主籤專任約~~~

壟斷屋主的自由買賣意志~~~

我買賣房的時侯都是把仲介費計入成本,再訂買賣價的,買賣房成交才是重點,阻止仲介賺錢為何要成為你的使命之一?請問!

Janice516899 wrote:
如果價錢滿意,加上服務費2%、4%,價錢就不滿意了!...(恕刪)


如果法令今天改成只能收1%的服務費,你會去叫房仲把上次沒成交的房子拿出來賣,老爺我現在付得起仲介費了?

我看是嫌房仲收1%太過份了,應該只收0.6%的機率比較高吧?
哈!!~~~看來是仲介開始搶生意了

菜花龍 wrote:
我買賣房的時侯都是把...(恕刪)

喜歡淡淡的喜歡 wrote:
我覺得服務費事小,成交價才是重點

價錢讓我滿意,仲介費2%4%我也給的很高興...(恕刪)


這種觀念嚴重錯誤,

仲介費6%,成交價保證讓你滿意?
仲介費1%,成交價保證讓你不滿意?

(小寶) wrote:
量弄的起來,1%也就...(恕刪)

+1,
不錯哦,新典範
15151515151515
看來一堆鍵盤嘴砲都沒買過房子

付滿6%仲介費卻買到更便宜的案子我可碰過不少

最會精打細算的投資客們可都把房仲朋友當財神爺
服務費幾乎不敢折

繼續嘴砲買房吧
自己賣就不用給仲介費啦!

多省錢啊!

想要人家服務,自己又想要當大爺

自己賣就好,也不用在這邊嘴炮了

等等又有人會說反對聲浪的人是仲介了

明明服務費給多少是可以跟仲介談的

不能接受就自己賣啊

憑什麼要人家便宜給你

卻還有可能去承擔一些法律責任

一堆屋主明明房子有問題

卻還是隱瞞仲介讓他賣

出問題就要跟屋主一起扛

仲介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自己賣怕被騙,怕有法律上的問題

是不會上網google??

總歸一句,台灣人就是〝惰性〞出大爺





ebola01 wrote:早該出來了!這就證明以前房仲多好賺了!

liang20130131 wrote:
看起來,噱頭吧服務費...(恕刪)



你想太多

菜花龍 wrote:
我買賣房的時侯都是把...(恕刪)


那你的售價加6%的服務費比較容易成交還是加1%服務費?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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