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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同持有人數越多,是不是越不值錢啊???

嗯,我家也有這問題,基本上是跟本沒當作有這個財產,56十人持有,又在山上,還有政府當年的德政375減租,
要過戶就你看我,我看你,推說誰蓋了我才要蓋,要拿錢就跑第一,除非你不上班,一個一個跑,通常要跑上一年多還不一定有結果,萬一跑到一半又有一個死掉,那又要他的小孩一個一個加蓋,失蹤沒連絡的更頭痛,後來是因位有一小塊在市區,聽說會都更,投資客要買持分,就有仲介來幫忙跑,跑了一年半,居然有點眉目了,結果
整個家族他比你還清楚,目前已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市區的就隨仲介開價隨便賣了,山上的就依應繼份每人都持有持分,將來賤價賣給佃農吧!
聯合持有真的很麻煩
時間一久,因為繼承, 要處理的人會瘋掉
這類土地若是能遇到政府重劃就有解了。
你謄本的使用分區寫什麼?寫空白還是??
這樣才知道是哪種地 就算是農地 都市計畫內的也算值錢

mpig1927 wrote:
地目類別在實施都市計...(恕刪)


沒錯, 好像是在都市計畫內的住宅區, 商業區,
就可以按照該區建蔽率和容積率蓋房子
地目是田或建不重要

至於太多人持份真的很麻煩, 有些建案不方正, 缺一角, 卻空了塊地,
就是那塊地太多人持分, 建商想買也無從下手
共有人多,使用和處分相對麻煩,而且共有人間又有優先購買權,一般人當然不會想買,價格就相對較差。
至於分割部分,要先確定土地是不是農業發展條例的耕地,如果是的話,那不一定能分割,要看是不是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的但書規定。
如果不是耕地,那分割上只要共有人全部同意就可以,萬一有人不同意,那就上法院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不是太複雜的訴訟,有時間自己來就或找代書就行,不太需要請到律師!!
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分割嗎?
ijtseng wrote:
嗯,我家也有這問題,...(恕刪)
建議協調看看 "大家"一起處理 價值也比較高
條件是人數跟應有部分過半或是應有部分合計逾2/3人數得不予計算
找地政士/律師 利用土地法34-1條 或許能解決你的問題
我家祖屋從30年前說分割一直到約15年前才分割好
一共1800多顆印章最後花掉約快1億元才分割完成(有持份的每人拿出6萬多)
六萬多是佔多少比例?

最近處理家族的有 116個持有人 在高雄熱門的瑞隆路
代書資產收購一坪約81 他的處理費用是 41%
請問行情是不是這麼高收費啊? 3QQ

算一算這個公司可粗賺 4300萬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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