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零地不是有一條要強制臨地合併建築的嗎?還是已經被取消掉了?大大的這塊地 可以拿來租給小吃攤 搭個鐵皮屋、貨櫃之類的雖然不能建築,但至少還是可以用來出租吧~~~等以後法令會不會修改。像是日本,小坪數的土地還是可以建築的。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去跟鄰居問問看有沒有要買你們的地?如果沒有的話你們就要租給檳葬業放棺材.......
pmc88003 wrote:小弟所有一塊建地約26坪,位於新興重劃區角地,雙面臨10米路,因建築法規的限制無法興建建築物。 你這個不是畸零地,標題最好改一下,有人依標題就回文,不是很恰當。臨路需要退縮3.5米是沒錯,不過可以問一下懂建築的人,查閱都市計劃書圖確定一下。桃園有些地區甚至要退縮4米。其實很多做法都有變通,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交給建築師處理也可以。有需要我可以介紹公部門或建築界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