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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政府打房再出招,拉高買房門檻,房價將在報復性上漲!


Shredder01 wrote:
看空 看多都沒錯看多...(恕刪)

其實台灣太小了,人卻太多

就ohio columbus來說,如果不怕死,市中心還是有貧民區可買

可是台北市全市都沒有便宜的貧民區可買
waka wrote:
2014年續漲本來想...(恕刪)


報復性上漲但沒人買,有意義嗎?

越來越多口哨文了

當一般人的恐懼心跟不上房價時,再多的恐嚇都沒用....
每次看到「報復性上漲」這個詞都覺得很想笑

沒有買方支持,表價上漲又有什麼用

如果只是表價上漲,成交價沒漲,那又有什麼好擔心的?

到底是誰發明「報復性上漲」這個詞的
拉高買房門檻確實是好方法
買不起的人早點死心
彭仔~ wrote:
2.月薪1.5萬如是現在,會違反勞基法的,
主計總處查到會送勞工局查吧
...(恕刪)
另外這些沒算入加班費,分紅,個人投資所得等等
以上薪資數據,基本上大部份懂的人會乘以2倍絕不為過


錯了...基本上大部份懂的人都知道...
加班費、年終、分紅、股利、利息等所得都是被算進平均月薪的...
(主計總處網頁)

另外月收1.5萬的有可能是打工族或者按件(次)計酬者
以上兩者月收入1.5萬並不違法

不過沒繳稅的攤販沒被算入我認同

窮人的我 就只能望房興嘆了
繼續上漲吧
怎麼還沒人出來說
樓主不是投資客就是房仲
手上一堆房賣不掉怕套牢
所以才上來發文
doreen945 wrote:
如果只是表價上漲,成交價沒漲,那又有什麼好擔心的?

到底是誰發明「報復性上漲」這個詞的


「報復性上漲」是說明一種市場現象,
但很多人只是用"報復性"這三個字去猜想這「報復性上漲」是甚麼意思,
完全偏離了原本的意思,
然後在01上亂用...
樓主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感謝政府打房再出招,拉高買房門檻,房價將「在」報復性上漲!

錯字!
是「再」,不是「在」
最高首長沒有真心要打房之前
所謂打房也不過是打嘴砲而已
首長們頂多是說要健全房市
甚麼房價要健康之類的
一堆首長都否認自己是在打房了
不是嗎?

不要產生幻覺了
沒錢就繼續等而已,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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