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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未到期房東想賣房問題

chris1205 wrote:
我只是想確認我的權益...(恕刪)


說不定房仲會叫房東發存證信函給你,證明你不讓買方看房。
也說不定房仲會連你一起告,說房東不想賣才找你串通不讓人看房...
不讓買方看房基本上房仲告上法院一定贏,他們不會放過的!
因為你跟買方都是屬於弱勢方,就看法官要相信那位證人了,房東輸了的話除了賠錢還會被告教唆偽證,當然你也會被告偽證。

建議你給買方看房讓房東不會被房仲告,但可以要求房東減收租金。

陳小春2525 wrote:
說不定房仲會叫房東發...(恕刪)


不好意思,我是合約還沒到的租屋者,現在是房東想賣房,我有承租合約在,租屋者一定要配合房東和仲介打開大門配合帶看嗎? 我不是仲介耶,你是不是誤會了!
chris1205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合約還...(恕刪)


房仲有一招叫製造狀況。
房仲最喜歡告帶有租賃契約的房東了,因為房東不住那邊,可以製造出很多狀況,只要買方出來作證就好。
我是強烈建議你給買方看房讓房東不會被房仲告,但可以要求房東減收租金或者就乾脆幾個月不收。
不過如果你不怕出庭當證人或被告,那就無所謂了,參考看看吧。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有一招叫製造狀況...(恕刪)


簡單阿 看一次房 5千 不給不給看,還真的有房仲帶看房被管委會收錢才給看的

房東即然這樣做就是不怕被告,那房客要擔心啥?
這種情況我遇過,跟房東談的條件是
1. 搬出前最後一個月免租金,以補償我受到不便的損失。
2. 賣出點交前一個月通知,需給我一個月找房緩衝期。
3. 仲介看屋以我方便時間為準,一週一次請所有看屋客在同一時間來。
(不然三天兩頭有人來按門鈴看屋,會影響我休息)

房東都要賣屋賺大筆的了,不會在乎短收一個月租金,要求這點補償應該都會答應。
看屋要求上大家互有退讓,不要太過影響租客,也能讓仲介帶看,對兩方都好。

雖然可以拒絕看屋,甚至提出買賣不破租賃,就算賣出了新屋主也要讓你住滿租約,
不過大部分租約都沒有法院公証,要吵這些很麻煩。

而且都知道不會住下去了,早點尋找新的環境也更好。我從知道賣出後,
一個禮拜左右就找到新租屋處,離公司更近環境、吃的方便性及停車都更方便,
舊房子免租金期我也才半個月就交回房東,東西都搬到新家了留著也沒用。


simonni wrote:
簡單阿 看一次房 5...(恕刪)


是的,房客當然有權拒絕讓人看房,但因為跟房東的關係緊密,總是會讓人聯想是房東要違約不賣房而叫房客不讓人看房,這樣密切的關係,基本上房客的證詞在法院上幾乎是無效的...
假如房東被仲介告上法院,買方的證詞絕對是對房東非常不利,要不要幫房東解套就看房客自己。
小弟是建議大家各退讓一步,但如果房東不減收租金,那就...自己決定吧。
參考看看囉~
版大別被唬了..
有租賃契約在手,在租戶期間內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要求你開門讓看屋,
至於告不告誰什麼的,那些都不干你的事..
我是房仲 基本上 我們都不會去打擾到房客 而且就算真的要進去我們都會徵求房客的同意

沒辦法我們也不會免強 房仲還要告來告去的話 浪費很多公時間跟公帑跟損自己公司名譽 誰還敢委託你?

而且買賣不破租令 法院都是以租客為優先 所以放心

你有權不給他們進去的
你有權力不給看..是房東要徵求你同意,不想給看就不要鳥他..
chris1205 wrote:
房東跟我約說有人要來...(恕刪)
有租約還被告?中華民國還有個法律在,
你太多假設了,
給看房子是「情、理」
不給看房子是「法」
給不給看就樓主,而不是看房仲,
講得房仲好像是天王一樣




陳小春2525 wrote:
說不定房仲會叫房東發...(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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