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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自己爭取!!??


用真實姓名 wrote:
屋主是實拿1040萬沒錯呀
只是要吐出來40萬給仲介服務費

如果事前約定不收取服務費就是沒有
ba大 架設你的房子自己預估可以賣1000萬,你可以跟房仲說我實拿1000萬 同時所有賣方該繳的稅也不繳
其它多賣的部份,一概不過問都歸房仲相信你的房子會很好賣,因為那是房仲的本事吧
我之前就是這樣賣房子的 把一棟看起來像鬼屋的房子賣掉 跟房仲和作愉快
millionbonus wrote:
如果事前約定不收取服務費就是沒有


整個串討論有提到約定不收取服務費嗎?

屋主實拿1000萬,賣超過1000萬就當服務費(但買+賣不能超過法定6%),
這在仲介業早就是很普通的事情了,
甚至連合約上只要註明屋主實拿1000萬,大家就都知道是這個意思了...

這麼基本普通單純的事情,你都可以把他聯想到賺價差...
原PO
"您只要告訴我您要實拿多少,並且負擔增值稅就好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而且還有買方的1%不要忘了

更重要的
如果您和甲公司的A簽約
只要甲公司的B,C,....,N賣出去了
A都分佣金
上個網打個電話又不用幹@#$%
而且有些還拿您的房子去墊高別人的房子
這些人的招數太多了
重點是您能賣到想要的價錢,您能買到想要的價錢
千萬不要賣到仲介說的價錢,和買到仲介說的價錢就好

房仲雖然無良的很多

但是也有很辛苦善良在打拼的

叫人家服務不給服務費基本上也是禽獸不如

同業競爭搞的品質低落非要玩些小手段才能騙到手我想也不是那個業界願意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免費的不是最好的道理你們活到這歲數還不懂嗎

無良黑心各種黑暗的業者商人其實都是在座的各位養出來的


THE666 wrote:
整個串討論有提到約定不收取服務費嗎?

第一頁第一篇就講的很清楚囉

babyhouse52000 wrote:
最近想要賣掉手邊一間房屋
昨晚PO到數字賣屋網
不到5分鐘就開始有仲介打來
很多仲介都說~~我們不收服務費
您只要告訴我您要實拿多少,並且負擔增值稅就好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現在的房仲都如此嗎??






THE666 wrote:
屋主實拿1000萬,賣超過1000萬就當服務費(但買+賣不能超過法定6%),
這在仲介業早就是很普通的事情了,
甚至連合約上只要註明屋主實拿1000萬,大家就都知道是這個意思了...

這麼基本普通單純的事情,你都可以把他聯想到賺價差...

少拿仲介那套鬼扯來01騙吃騙喝
這就是非法騙取差價
成交合約上金額多少就是多少
就算最終房子賣到100億也全部都是屋主的
成交合約上的金額才是法律上有效認定的真正成交價
相關稅務及實價登錄都是以成交合約上的金額為準



devil6x3 wrote:
房仲雖然無良的很多
但是也有很辛苦善良在打拼的
叫人家服務不給服務費基本上也是禽獸不如
同業競爭搞的品質低落非要玩些小手段才能騙到手我想也不是那個業界願意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免費的不是最好的道理你們活到這歲數還不懂嗎
無良黑心各種黑暗的業者商人其實都是在座的各位養出來的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消費者出錢買服務
沒有義務要去處理你們同業競爭的問題
整個房仲業裏一堆騙子是業內從業人員自己的問題
業內從業人員自己最清楚自己公司都在搞什麼
甚至很清楚知道自己就是在欺曚拐騙
為什麼還要跟著做繼續做
而且一做就二、三十年
millionbonus wrote: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消費者出錢買服務
沒有義務要去處理你們同業競爭的問題
整個房仲業裏一堆騙子是業內從業人員自己的問題
業內從業人員自己最清楚自己公司都在搞什麼
甚至很清楚知道自己就是在欺曚拐騙
為什麼還要跟著做繼續做
而且一做就二、三十年...(恕刪)


當然是嘗到甜頭,而且還是很大的甜頭,
才會一做一二十年,
只是現在甜頭越變越小,越來越多人搶,
慌了嘛!
房屋=網購
仲介費=運費

早期也許這部分都是由賣方吸收,而現在則是有很多由買方支付
其實這個也沒差,重點是各方相關者都知道即可

成交價還是可以寫1000萬,然後額外向買方收取多出來的部分
這個無法遏止

重點在於大家談得好,流程與風險都要透露給賣家、甚至是買家知道
以免買家以後找上賣家說,為什麼這地區的房價只值1000萬,結果這房子卻賣了1200萬
假設仲介充份告知風險,讓賣家選擇
 1. 支付仲介費(金額固定,成交後風險較小)
 2. 吸收價差(金額不固定,但可激勵仲介加把勁賣屋)
這樣子的情況就還好…
少拿屋主那套在01假鬼假怪


您只要告訴我您要實拿多少 並且負擔增值稅就好
服務費我們自己去爭取

(第一頁第一篇也講得很清楚,請問這段選擇性無視嗎,
樓主並無說明是否要給該仲介賣,如要給該仲介賣也未說明給不給服務費,
請勿自行腦補)



何來非法騙取差價之說

第1.不收服務費之說正確,因為還沒成交當然不收

第2.與仲介協議你要實拿多少,超出之金額才為仲介費(買賣雙方合計不得逾交易金額6%)

第3.服務費實質不是你付的,而是買方,然而賣方服務費多少

端看買方意願之金額與賣方期望金額之差值(買賣雙方合計不得逾交易金額6%)

總結就是想找仲介賣屋,但不給仲介費,

潮爽的,我是屋主賺飽飽,本來想賣1000萬

傻B仲介幫我賣1040萬,潮爽的撿到40萬,仲介沒半毛

就是這樣是不是 所以才把仲介費歸類為非法賺取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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