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根據監察院陽光法案揭...(恕刪) 我自己名下2間房,我老婆1間,我老爸也有三間,但我們還是希望房價跌,因為還買不夠,所以我相信官員打房打真的,因為7,8間對他們來講是不夠的.
哪個政府官員有說政府在打房了?他們只會要我們自己注意風險其實也沒拿出甚麼嚴厲打房的工具但是說句正經的這把年紀有兩三套房子跟千萬儲蓄是真的很正常繼承個一兩間 外加自己工作買的目前檯面上看到官員這些說真的很正常
ponydad wrote:家中長輩至少都有一到兩棟房產了...做官員的當然有的不只啊....這應該沒麼好大驚小怪的吧?...(恕刪) 2後面應該加個0才對官員的房產如果只有兩間的話那應該是帝寶等級的...
lulalla wrote:行政院的行政命令規定,某一個職位以上的政務官,其非自住不動產與上市櫃有價證券要強制信託。強制信託就是說這些房子與股票都要交給別人代管的意思。這條行政命令的主因是當年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收賄,用便宜的價錢買下山區小木屋再貴貴賣掉,套取不法利益。2006年舊聞呵呵...(恕刪) 感恩 長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