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shujunn wrote:凡所有事務不離供需2字.供給大於需求一定是跌價...(恕刪) 放愈久愈賺錢的東西只會需求 > 供給再多的供給 也會被列為珍藏因為他是投資好物 並不是管制1人只能1戶買了不租 光政府不斷投入的公共建設 增值就不少
newjohnpc wrote:很健全的話 租金比應該要 能配合才對啊....睜眼說瞎話 不是這樣說的吧!!恕刪) 租金能配合是當有錢人找的到放錢的更好地方,而把錢移出房市時.現在的景氣,做實業,不虧就不錯了.買房子,自己不住也不一定要租給別人的.當我不想收租金時,租金多少就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