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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金店面反悔 婦判賠767萬....新增一疑問請教!!

放著收租金,房價又增值,當然不要賣呀,除非缺錢
不管賺不賺錢

人家至少 拿店面出來 開自助餐店

總比穿著 綠制服 黃制服 的蟑螂 對社會有益處多了!

poliang99 wrote:
她哪有貪?她好家在被...(恕刪)

gowan1234 wrote:
http://tw....(恕刪)


仲介也不知足吧...

賣家願意給1%,仲介依法要4%...

仲介是你的好朋友?

別鬧了,和你套交情是要你簽約

簽了約後,對你好是要你放低戒心,看有沒有血可以吸

等到找到可以吸的時候,他會儘力,努力的吸乾你的血的

沒理時,他和你講情

有理時,他和你講法
這就是北市房產的魅力…
那些外圍永遠也無法企及的高度。
毀約賠幾百萬沒啥,等個幾天不賣漲的可以多幾千萬。
就算鄰近的新北或更北又南的任何地方,是這麼努力地炒啊搞的想複製這套模式,在現實上…
住北市很不好,但操作地產想賺錢,始終只有北市才成。
是阿! 知足真的很重要!!

所以呢? 錢都賠了還要被洗臉!

開版的阿!! 要知足阿!!
錢那麼多要幹嘛...
他當初都可以弄個3300萬的店面
表示至少吃穿不愁了
現在又老天和祖先保佑房子漲了三倍

除非他是貸款太多繳不出來
要不然真的想不出來賣的理由

是各位會賣嗎?
3300萬
等於1000萬現金 漲到 1.2億
有甚麼比這好賺的
破億的的店面,以投報率(租金) 2% 來算就好,一年至少200萬 !
拿來賣便當200萬(只是租金成本)得賣多少便當 ~ 才能回本
那反映的商品售價上,得要漲幾成才夠本。

如果這不是惡炒房價,搞壞經濟民生,怎樣才算惡搞 !

P.S. 下次去買便當,要對老闆娘尊敬一點,人家身家可是你幾十倍
樓上用億算投報,對屋主來說是不對的
應該用他原始的3300萬

這也是台灣租金為何願意偏低的主因
屋主滿足舊成本的投報率,造福大家
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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