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Marlborolight wrote:做三年第一年:120...(恕刪) 其實房仲跟保險差不多啦,現在就是人海戰術啊,保險的親朋好友搞了一圈後,大概就做不去,然後這些業績就是公司的房仲也一樣,他派一堆人出去,而且還想辦法讓你沒底薪,你成交我也賺,你不成交我賺你的工,每天找人用專任的,你離職客戶還是他的啊,說起來也是層層剝削啦,不如以前牽猴啊的時代,反正他就賺個差價,平常也不是以此維生,所以反而比較有賺頭,我記得以前買330萬的房子,後來殺到310萬,屋主拿300萬,牽猴的賺10萬,一個人相當好賺,現在還要打廣告,搞店面,還要養一堆總公司的人,相較之下更難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