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pc wrote:腳踏車超速都可以稽查汽車停路邊迨速都可以稽查查空屋比這些都簡單多了好嘛?房屋自然可以掛父母親名下沒必要全部掛自己名下民生必需品就是不應該過分持有空屋率過高的情況下政府甚至應該停發營建執照才對建商不能只蓋不賣,大玩資金週轉遊戲這跟仇富一點關係都沒有...(恕刪) 空屋率0你才應該要擔心,現在空屋率那麼高房價就那麼高了,當空屋率0需求大於供給,那些還沒有房子的真的就睡路邊了,還有我有能力買一間房子給我子女未來長大結婚後去住,政府憑什麼多苛稅?這不是仇富?
常常早上在家裡附近新建案(保安路)對面的早餐店吃早餐,沒事觀察進出的人,扣除重覆的,大約不過30人,以這個案子的規模住滿應可有300人以上,粗略看起來實際入住率約10%,但聽銀行的朋友說建商給的資料這個案子去年就clean了,實在很難想像剩下的90%是給鬼住的嗎?還有請問是現在住的那10%人要繳全棟的管理費嗎?這樣不就繳到瘋掉嗎?
absmen2002 wrote:所謂房屋稅,地價稅,...(恕刪) 我只想知道......憑什麼?只因為有人收入低,然後沒房?人家賺錢收入已經繳過所得稅,然後花錢買房,持有房屋也繳過房屋稅、地價稅!就算是繼承遺產?人家也繳過遺產稅.....一隻牛打算拔幾層皮啊?買不起就去租!憑什麼要別人多繳稅,讓你可以買便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