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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屋交易中買方過世...

millionbonus wrote:
這就是房仲奸巧之所在...(恕刪)


把鑰匙交給房仲不怕房子出問題阿?
我不知能期待房仲有甚麼服務,回答不出來。
問仲介問題通常得到都是錯誤模糊的回答,甚至還會設陷阱讓人搞錯方向,而且幾乎每家都是這樣!
有良心的房仲乾脆就不回答不管!
所以出問題找房仲,有良心的是不理你,心地險惡會害人的才會理你!
房仲一個很特殊的行業,如同專任約,表面看似賣房,實質在違約處罰...
有賣掉房子是剛好有碰到一位要買的買方,沒碰到就是違約金囉!
合約是房仲公司自己訂的,一定是保障到他們。
想知道什麼叫做站在懸崖邊還被踢一腳的感覺?找仲介簽專任約就對了!
看電視廣告相信找仲介交易最有保障,那就是掉進陷阱的第一步了!
當事人說不好意思去催

那其他人能說啥麼??

錢都壓死你了你沒法喘氣 也不會 "含扣喔"(台語)

可以一起約出來談清楚吧!!

不要說連賣房子 連買方電話地址都沒留喔!!

有那麼難嗎??

當事人把事情困難點說出

難到買方不給答案嗎??

法律只是最後一線標準

事在人為阿!
tsai5059999 wrote:
當事人說不好意思去催...(恕刪)


買方錢也押在履保阿,這應該算是誠意了吧!
繼承的事沒那麼簡單,誰繼承這棟房子?
反正繼承的事期限內需要辦完,別人家的財產怎麼分配,賣方管的著??
有空買個金紙蠟燭去上個香,買方還會感到很溫馨,也不好意思拖太久。
告上法律就是翻臉了,買方過世了,請問賣方要告誰??
感謝大大建議~
我會去試試看!
也感謝其它大大給的建議!

大樂跨下赤兔馬手上青龍刀 wrote:
我再簡單講一次處理方...(恕刪)


樓上真得再+100分!

仲介業內有法務諮詢+任何代書都知道房屋處理過程!~
如果不能幫賣方處理突發狀況~請問我為何要負費?

板上如有覺得我說法不合理的~請努力看"民法"的條款!~就知道如何"依法"處理=仲介與代書退費問題!~

真的有那麼難?~就差中間人當潤滑劑!~
既然都有付款到履約戶中=有現款!=屬於遺產一部分!~偏偏這筆錢在屢保銀行帳戶=誰也都不能動=開戶名不同=要等"繼承人"來處理後續!~
目前國稅局=2年內個人名下的有價物=都算在遺產內!~

喪家為大=賣方當然不方便出面催只能心理急=代書或仲介去溝通一下!=先推出一位繼承人=繼承下來+再脫手賣出=也沒有不吉利問題~如此至少屋款的2~3成皆可當遺產現金分配~

我親自辦過遺產繼承的流程!~真的很麻煩!~很多文件要親跑!

看來只辦到用印階段!=房子未過戶=屢保銀行的錢根本也無法動用!+又有買賣合約在=根本無權出租房子!

希望板大能順利解決!~
買方家人一般也不懂=就看仲介或代書的良心!~告訴買/賣家一個方向!

大樂跨下赤兔馬手上青龍刀 wrote:
我再簡單講一次處理方...(恕刪)


所以假如繼承人有兩個,那房子就先以共同持有的方式處理嗎?
雖然流程不太對,但銀行那邊確實不會刁難這種問題,遇到這種事大家方便就好。
買賣雙方一起去跟銀行那邊說一下履保換名就好了。
還可延期3個月, 等審核下來可能都要1年了.

阿彌陀佛.
eve55eve55 wrote:
不然一般遺產辦理可拖6個月耶!~
忍忍忍

大火快炒 wrote:
快寄存證信函給仲介吧...(恕刪)

不用理會其他人的嘴砲無敵,你找仲介就對了啦。
唱哭調仔,是仲介的基本功。讓他們天天去上香,買家要屢約還是悔約,你才能夠繼續處理
處理這種意外就是要快,不賠就是賺,簽約人都去世,你就算想告,也告不成
買跟賣是兩種不同情況。
事情不複雜,不要越弄越慘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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