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還是先看一下買賣合約書吧!我當時因為銀行疏失遲遲無法撥付尾款合約書上寫的是交屋延遲一天罰價金的萬分之四看合約怎麼寫~就照合約走吧!但是存證信函要一直寫喔!我要幸福人生 wrote:買一間房子,9/30...(恕刪)
何必上法院? 好好處理不就得了? 房屋在他手上, 他可以給你小小亂搞到你過很久才會發現, 更得不償失這經驗我有過, 可以跟他談從10/1開始他付租金, 一天多少錢給你, 兩方都顧到, 簡單簽個約他也給錢當然你自己要去租房子的事情就沒幫你考慮了, 但我幫你考慮的是你在這房子內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