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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蘋果日報A20版面,賣屋所得,改以實價科稅

ckjhs wrote:
實價課稅ing 政府很早就這麼做了
不只2000萬以上的房子,之前一篇300萬的竟也被補稅
難怪房價越來越貴


不太覺得 持有稅上升就房價會越來越貴
現在房價租金比是很高的
如果持有稅上升,以後買房子靠租金收入,有可能會貼錢
持有稅會高於租金

而租金又跟人民薪資是掛勾的、薪水沒上升,每個月能花的租金就那樣,房租整體上升只會越租越小,不然就合租
就會有更多房子租不出去,那加上持有稅每年扣,等於買房每年都在虧損

而這種情況下,房價目前又很高(依照房價租金比來看),期許靠房子增值去賺差價,有點天真活潑又可愛

就不論QE退產後的升息跟未來少子化的影響了


目前這個時機把錢放在房地產,不如等股災拿去買中華電信還比較實在
幾乎什麼稅到最後都馬由買方承受.

C09008M wrote:
真好實價課稅想必成本...(恕刪)
忍忍忍
羊咩咩的毛,用遠都是長在他自己身上,
油、電漲,什麼都跟著漲,一碗6、70元
的魯肉飯,還是一大堆人買單呀~
預售屋抓補稅不是行之有年了嗎 !! 是買方稅比較麻煩吧…連買房都要被課稅。

阿皮一號 wrote:
這是真的嗎?都沒有政...(恕刪)



已經這樣做了

賣屋國稅局會核定所得

於下年度併入所得申報所得稅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買房的是有錢人,賣房的是窮人,當然是課買方.....哈哈哈
早就行之有年,何大驚小怪,有所得就能克稅,納入所得稅,根本不需立休法!
這個早就在做了呀!
小弟年初就收到國稅局來函
要補繳三年前的售屋價差所得
找會計師幫忙 他們說98年起 國稅局就開始了
不過是從高總價房屋追起

做法是:粽子串起來
如一棟房屋賣出後 找賣出價減去原買入價 即是所得來課稅
如果是多年前買入且找不到原始契約
則以賣價乘以房屋所在地的%數(如台北有幾個區算四十幾%)是你的所得

處理玩了小弟後 他們就去找小弟賣房後去買屋的那位屋主
查問他的所得 並課了稅後
然後再找他的資金去向 往他買入的上游
一路查上去

所以:
1.實價課所得稅早已在做 只是金額可能從原來只找總價6KW以上的--下修到3KW以上--甚或1KW以上 ?
(端看國稅局的人力分配和業績壓力) 這是不用立法院立法的
2.如若完全實價登錄者 則是不是只要有價差即可依所得課稅?
(即使一,二十萬的價差) 也是不用立法院立法的
3.大家講的實價課稅是指房屋稅和地價稅 要看公告地價調整的速度和幅度
要看政府的決心了 因為課所得稅大家比較沒話說 畢竟是有賺錢的
但課地價稅和房屋稅 是在大家所得完全沒變時 要多繳的稅
調太大或太快 民怨會很深 甚或有人留不住房子 那如何選舉?
不調或調太少或調太慢 好像又缺公平正義
4.台灣房屋稅好像都是1.2% 地價稅依城市及地坪大小有差 不過約莫也是1點幾
所以不用再經立法院修法的 只要行政調整公告地價即可 (有誤請指證)
這不是很好嗎??

反觀裝潢抵稅就覺得有點扯,那車子打蠟是不是也可抵稅~~??

如果裝潢的發票拿出來抵稅,那裝潢公司就有可能被查稅~~一關接一關~~~

有了末端的消費者,就可以扯出頂端的供料商~~

但是國稅局不會這麼無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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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上面的樓主所說,開始數 粽子~
潛水中

a8552065 wrote:
如果裝潢的發票拿出來抵稅,那裝潢公司就有可能被查稅~~一關接一關~~~

有了末端的消費者,就可以扯出頂端的供料商~~

但是國稅局不會這麼無聊吧~~ ...(恕刪)


國稅局有時就是這麼無聊,
裝璜業漏開發票,是家常便飯
國稅局剛好拿來進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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