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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仲介公司不願意處理怎辦(9/9更新,仲介耍賴不處理)

陳小春2525 wrote:


01的搜尋很好用,試著自己找答案吧
暸解 謝謝你的回復。其實你可直接說沒有實際經驗即可。

vicjou wrote:
暸解 謝謝你的回復...(恕刪)


小弟不是一天到晚跟房仲打官司,漏水的官司確實沒打過,您的經驗應該比我還要豐富。
如樓上那位仁兄所言,花錢找律師,答案也是跟小弟說的一樣,除非房仲願意扛下來,但個人認為房仲不會扛。
您有好方法可以逼房仲出面負責,那就大方點提供出來吧!
是不是發存證信函?
該仲介無漏水保固?

我交屋後6個月內發生漏水=>仲介負責找師父修到好(總共N萬.我付1萬)=>仲介會去向前任屋主請款
修理後會有一年期保固..一年內的漏水找抓漏師父補強..不過目前為止沒再漏水...

好奇一問..妳是跟哪家仲介買的啊?
如果是永慶.信義直營店...可以跟總公司反應

Eddie悅 wrote:
請教一下,買了一間中古屋,交屋前有漏水壁癌,合約書上要再交屋前處理好,但是並未處理好只是重新塗抹油漆,近期二個月內漏水嚴重,以反映給仲介公司,但是他們推拖不處理,接下來我該怎辦?

可否請有經驗的敎一下,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步驟為何


------9/8早上更新------
目前業務員已表明不處理,叫我自己想辦法,我目前跟此仲介的店長在溝通
下週會帶人前往此仲介公司,看此店的處理態度為何在做打算,話說,漏水有經過專業的抓漏公司看過,處理費用不到台幣一萬元,不曉得是太貴還是???
後續如果他們繼續不理,我直接打電話至消保官投訴了

這種故事聽多了
房仲事前都會說找他買賣房子最有保障,有事會負責到底
但只要一出事全部推的一乾二淨
你在哪邊找証據、找消保官、寄存証信、開調解會、上法庭
到頭來你發現你乾脆一萬塊自付一付算了
房仲也是看準這點不理你
反正要是最後你真的告贏了也就賠一萬塊
那就凹到底賭你會自認倒楣就好,沒在怕的

所以我買房子堅持不先付服務費
再怎麼樣一定會托到過完戶交完屋搬進去
檢驗房仲有沒有從中非法騙取差價
等所有事情都確定沒有問題再說

仲介如果找我要錢我就直接回他
等他事情辦完再付
如果沒問題的話
通常都是在交完屋後3~6個月才會付清
millionbonus wrote:
這種故事聽多了房仲事...(恕刪)


合約書上服務費的支付項目有這樣寫嗎?
如果沒有,房仲一定會發存證信函給你,再不付就上法院了,期間還會跟你算利息...
房仲搞人都還要算利息了,對於這種事房仲絕對不會客氣的!

陳小春2525 wrote:
合約書上服務費的支付項目有這樣寫嗎?
如果沒有,房仲一定會發存證信函給你,再不付就上法院了,期間還會跟你算利息...
房仲搞人都還要算利息了,對於這種事房仲絕對不會客氣的!

合約當然要寫明交屋後才付囉
不然依仲介的做法一定是成交就來要錢啦
反正我是堅持交屋後沒問題再說
就讓仲介去找証據、發存證信、開調解會、上法院囉
就只為了3萬、5萬的服務費
而且我沒說不付呀
事情做完了我就會付呀
等仲介搞到真的要開庭也是要幾個月吧
開了庭就看法官怎麼判呀
法官判我要付就付呀
法官判我不用付就不付呀
就看仲介把精神放在快點幫我把事情搞定比較簡單還是去跑法院比較簡單囉

millionbonus wrote:
合約當然要寫明交屋後...(恕刪)


那合約要寫清楚是交屋後確定買賣流程無瑕疵以及屋況沒問題才支付佣金,不然房仲還是一樣提告,反正公司有請法務不告白不告。
但這麼麻煩房仲一定不接你的案件,寧願去搞鄉下村莊沒經驗的專任約傻逼客戶,同樣的,賺的還比較多也比較不會出包。
以上房仲所指為噁爛的黑心仲介,請勿對號入座,歡迎善良仲介提供防治杜絕黑心房仲秘笈。

Eddie悅 wrote:
目前已經確定仲介公司耍賴不負責了...(恕刪)


房仲本來就不需負責漏水問題,這要找賣方要錢,請看買賣契約書的內容,房仲只是見證人...
雖然房仲都喜歡拍胸普保證,但碰到問題絕對是說的跟做的不一樣。
這問題的處理方式是發存證信函給賣方看看反映,但通常一定是不理你,等法院判決下來要付錢再說...
房仲跟你的合約是只到簽完買賣契約收錢後就已經結束了,沒必要負責你的漏水問題。
不知道您解決問題了沒,我舉我兩位朋友的今年例子,它是買近20年中古屋,1個是交屋後1星期內發現廁所外牆多處璧癌(當初有家具遮蓋住),1個是入住1個多月後發現剛漆的油漆脫落有璧癌現象.後者屋主帶看屋時就已經粉刷過房屋並且未告知實情,兩者後來第一時間是尋求房仲皆是有點消亟處理,後來搬出民法法規365條,告訴房仲如果屋主不院處理的話,將會採法律行動,並寫存證信函函寄屋主後,房仲最後才比較積極協調,後來都是請屋主權全付責修繕費用.

房屋買賣契約中如果明確提到[漏水.璧癌等問題已告知買方,買方同意買入]等文字場合的話,就無法向賣方求償,
但是,如果賣方以[現況交屋]拒絕買方修繕要求的話,是無法成立的.
買方可依[民法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以上是交屋前就漏水等等問題早已發生的場合,

如果是交屋前無漏水問題,交屋後6個月~1年內發現漏水問題發生,一般房仲都會有半年到1年左右的漏水保固,不過大約負擔範圍在1萬元上下.

相關資訊可以打[物之瑕疵擔保]等關鍵字,網路上就會很多資訊,提供您參考.漏水如果是牽扯到浴室外牆壁癌的話,千萬部要相信房仲說的[油漆漆一漆][打發泡針]等等治標方法,應該是要浴室防水重做,不過費用頗大,要度過1~5年的話,可以請人家刮除外牆水泥上彈性防水後再復原,不過這是可以檔比較久的治標.可以請幾間廠商來看看.

參考網站:
http://qqsegg.pixnet.net/blog/post/25724480-%e7%89%a9%e4%b9%8b%e7%91%95%e7%96%b5%e6%93%94%e4%bf%9d-
補充一點,這兩個例子都是尾款尚未付清前發現的問題,所以有壓著尾金向房仲談判的.如果以交付尾金而房仲又不願意負責的話,可以先自行到郵局填寫存證信函(可以參考網路範例)或委託律師代寫(有費用發生)等等方法,最後一招就是上法院了,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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