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ashiou wrote:
找了一年半,踏遍了大...(恕刪)
給永慶(非直營)當現成媒婆的經驗,根本就沒幫買方談,最後還要靠自己,
靠自己...好自在,真的要付出2%的打算,找信義(直營)也不找那些非直營店。
我那篇房仲斡旋是幌子的那篇被關起來了,不然就貼連結了。
darkfat wrote:
我以為服務是只能收取單方(買方或賣方)費用,不然這不就是很明顯的利益衝突(買方要殺賣方要抬)嗎?
darkfat wrote:
而一般又會是以賣方承擔較為單純,以成交價比例索費。
買方付服務費,那應該要以一同意價為基礎為基本費,成交價低於此價按比例提升服務費,若是高於則按比例降低。
如果都是以成交價比例索服務費,仲介當然希望賣越貴越好。但是這樣的話,買方不應該需要承擔吧。買方就是給仲介機會賺賣方的傭金,但是當然仲介就是比較站在賣方的角度與買方角力,而真正要為買方注意交易細節與利弊條件的是收取定額服務費俗稱代書的那位吧。
現在買房子都還需要買方以成交價比例給付仲介服務費的嗎?
millionbonus wrote:
製造買賣雙方衝突正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