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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其他仲介拿去騙人~~


我是仲介 wrote:
有時間來這邊打字,不...(恕刪)


我遇過物件賣出還刊登,打去位對方說賣出可以介紹別的,
這樣不就代表他知道,用這種不實廣告欺騙人嗎?

勿因惡小而為之,如果你覺得這種騙人進門的手法是對的那仲介被討厭是正常,

想你在很餓的時候看到一家餐廳外面有人吆喝白飯一元,結果進去跟你白飯沒了,要你改花50買炒飯你要嗎?
(或者是1元吃麵、明天再來)
找回玩遊戲的熱情

米堤 wrote:
所以你這個仲介認為這...(恕刪)


講真的,房仲將此歸類為業務技巧...

Robershu wrote:
我也看到某一個案子明明已經是別的仲介賣出去一段時間了,另一個仲介還在網上掛賣同一個案子‧如果打電話去問,他會說已經賣出去了,可以介紹另一個給你‧

你說的是591吧?
那邊都這樣呀
因為他刊登要花錢的
當然賣掉了也是不會下架
順便打廣告,讓你打去他在介紹你其他房
所以我都沒在看591的
這跟前屋主(賣方)也有關係,通常在剛賣掉到交屋前這段時間,被委託之仲介会詢問賣方是否同意在交屋前可以放在網路上吸引買方,通常前屋主會同意,所以會造成這樣的狀況,若是已經交屋過戶了,還是這樣,有可能是前屋主未告之,再來就是仲介刻意的。
有鑑於同業有未委託即進行銷售
要端正不動產經紀業風氣
所以才檢舉他們

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
經紀業未與委託人簽定委託契約書,即刊登廣告及銷售者

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確認同業無委託.可跟屋主確認或者是你已有簽專任委託.(建議是簽專委,檢舉一定讓對方中獎!且也可以告知屋主,不能簽一般幫同業解套,這樣他是違約且偽造文書的
2.把違反事實用小畫家截圖下來存證(避免事後被刪除)
3.到地政司網站>地政互動>意見信箱,檢舉 (跟主管機關反應,避免被吃案)
問題類別選取”不動產服務業管理“
再將檢舉的事實及附件填寫上去
(檢舉的網址+照片+地址+檢舉該經紀業及經紀人員)


去地政局檢舉一定要盯著那些官員,用網路報案會比較好,不然被吃案的機率很大!
基本上地政局是站在房仲那邊的!
591刊登要錢,賣掉了又不能換刊其他的物件,當然不會那麼快下架,當然是等到期限到了再下架,至少你打過去他有跟你說賣掉了,並不是唬弄你還可以看房之類的

樓上那位仲介只是打字的口氣看起來差了些~

但是他說的有錯嗎?

樓主自己撥個電話過去跟對方說 是最快的方式不是嗎?

591很多仲介刊登是亂刊,同社區同棟別同隔局,刊登不同戶的照片的非常多~

需要仔細確認才是~

或是樓主也可以不要理他,反正他又不能帶看你的房子~
20130409 wrote:
請問各位前輩,房子買...(恕刪)

"其他房仲繼續拿去騙客人(無委任約)"指的是什麼?有無具體事證?

98sherumi wrote:
"其他房仲繼續拿去騙...(恕刪)


樓主的房子都被房仲刊登在591上了,這不是具體事證是甚麼?
朋友在某房仲的官方網站發現的,我猜是前屋主之前又之前委賣過吧!因為我是跟另一家有簽屬專任約的仲介公司買的,所以沒簽約他也敢亂拿別人的不動產出來招搖撞騙。
經過這次感謝各位指點,我才知道還有這招在"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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