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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

你媽還是可以"買賣"給你丫(地政事務所還是用買賣當登記原因)

法律只是"視為"贈與可是還是可以用買賣的,申請一生一屋

只是要多申報贈與稅丫

法律只是"視為"而已,實際上還是買賣

很多人還是用這樣在"合法"節約土增稅的

不過假設(只是假設)如果你媽有債務問題,你再怎麼過戶也沒用

債權人在一定時間內是可以去法院撤銷她的所有權移轉

另外你的增值稅是怎麼算的,有把物價指數造成的通澎扣除掉了嗎?
那倒過來不就得了,
你就像一般買房的人一樣,
拿房子和土地去抵押借款,
借來的錢拿去你令堂購買房地。
令堂再把借金贈予給您,
這樣等於土地是買賣,
現金才是贈予的。

不過為了怕國稅局刁難,
可以隔個一年半載,
再把現金分批拿回來,
應該也可以規避贈與稅與土增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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