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盆地的加速度與震動週期共振影響最大的區域在10~15層之間但不代表低矮房子就一定安全耐震有很多因素要計算樑柱尺寸,跨距,混凝土強度,配筋方式,鋼骨造?載重(自行增建的違章,增加額外載重的安全性?)土壤承載力(台北盆地土質軟,承載力低,要做連續璧或基樁,舊建物是否基礎強度足夠?)嘛,講歸講,眼前沒事要去做這些檢驗一定會被講是政治因素台灣還是離不開兩黨內鬥....
對於政府這個作法.. 我覺得應該先給予肯定.. 畢竟是以保護老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在01房產版.. 我相信更多人關心的是.. "檢查后.. 再來怎麼做?"我個人的建議是:1. 既然是房屋健檢.. 應該將既有違建房屋優先納入.. 有違建的房屋代表它的設計已經發生改變.. 抗震能力必須優先再評估..2. 如果判定是"危樓"(或可分成幾個等級).. 政府應該結合"都更"相關條款.. 進行政府主導的強制都更..3. 而現有由開發商逐利發動的都更.. 政府則擔任監督審核的角色.. 不介入開發商與住戶之間的權利交換談判..我的建議當然會衍生其他問題:問題1: 政府有經費有能力來執行"健檢"及後續的"強制都更"嗎?問題2: 當執行"強制都更"時.. 公權力必須介入.. 如何處理好公權力與民眾之間的衝突?
cage9999 wrote:E大會說別擔心老一輩快去安養中心下一代等著繼承 資料:營建署豪哥大 wrote:北市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共九萬四千七百零一棟,屋齡達到卅年以上的建物共六萬四千九百四十一棟,佔六十八.六%,比率近七成 邏輯應通依表列「有稅籍」戶數,北市30年以上有三十多萬,佔戶數超過三成,公寓類別(5~6層樓),六萬多棟x5~6層樓= 三十多萬30年以下棟數少(使照)、戶數多(稅籍),因為集合式住宅(大樓)之故。
根本歧視2層透天店面的... 這是甚麼爛健檢資格標準阿!繼續反都更!豪哥大 wrote:老屋健檢申請資格包括卅年以上私有建物、地上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且一半以上作為住宅使用,以完整棟為單位;不補助範圍包括整棟為單一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