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kingella wrote:
每年漲個5%沒人會有意見,但問題是這幾年看到很多案例都是買了3個月就賣出,賺了一半的房價價差~這種塊快進快出是在炒房。
但以該文的例子,一間房賺進百萬利差,一定是打破區域行情在賣,進而就墊高區域了;
如果你的房子要賣,
開價1200萬,行情1000萬,
後來有買方出價1100萬時,
你會跟她說,不用1100萬,我1000萬賣你就好,會嗎?
如果不會,最後成交1100萬,高出行情10%,
這也表示你墊高了房價,
請問這跟投資客有什麼不同?
心態有什麼不同?
差別在於一個職業,一個業餘罷了。
有『便宜貨』可撿?當然是『仲介』先知道嘍!
『她』早晚要餓死......



『咖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