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nh38 wrote:
小弟朋友有系爭標的A...(恕刪)
一般約的情況之下你朋友已與甲方成交,乙方視同無效,雖然一般約的合約內也有買方出到底價時仲介可代為收訂金通知屋主簽約,但是哪怕你早一分鐘成交,通常乙方只會摸摸鼻子做罷。
另外,構成一屋兩賣的條件除非是乙方在你朋友跟甲方同意成交之前已通知你朋友收到底價,你朋友兩邊都答應才會有可能構成一屋兩賣。
如果像你說的一樣~你朋友通知乙方成交後乙方才說他們已經收定了,根本不用理他,不過你朋友都已經認賠了,如果想要拿回這筆錢的話,先去他們總部投訴看看,沒用的話找APPLE或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