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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鑑界誤差值,請了解的網友進來幫忙


bigmonky wrote:
不過現在才知道,土地的糾紛能有多複雜,
目前如果不改鑑界結果,
女友他家房子會占用到鄰居房子的地約一坪,
鄰居那房子是違建,沒建照,也沒繳稅,
這樣也行=.=


公務員很怕"盧"
雖法令規定,不服再鑑界結果應訴請司法處裡.
但是還有別招,而且不用花錢.
陳情---
一文多發,從監察院,內政部地政司,縣市政府政風,地政局(處),再到地政事務所.
內容必提
1.多次鑑測結果不同
2.測量人員(包含所謂的科長)前後說詞
3.詢問法定公差及實測狀況
4.因民代關心造成的結果

陳情不行就訴願
訴願內容?就把陳情書三字改成訴願書.
其實現在行政救濟直接訴願就行了,但目的因為是"盧"

至於行政訴訟就免了,不會受理的,鑑界並不是"行政處分"行為.

1/1200比例尺的圖就一定是舊圖(日據測量的副圖),現在不釐清,到地籍圖重測就難翻身了.
還沒重測的地區真的還滿好奇的,政府實在做太慢了.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其實有點複雜,並不一...(恕刪)


你好,我目前也遇到這個問題,對造謄本登記面積是92平方公尺,因為鄰地有越界之餘,我以鑑界完成,也進行訴訟,對方口口聲聲說地政單位不給他申請(說上法院不能鑑界他的土地),昨日法院也會同地政單位會勘,結果地政單位說不能釘界樁,不能釘也沒提早行文給法院不知在幹嘛,昨日我在現場提出直接由國土測量局來測量他的地,他又不服,說這小小地,幹嘛要國土來測,我自己拿尺測就有結果,因為他不要當地的測,說同事間不可能互相推翻,法官說你叫其他鄉鎮平行單位來測,若測出來不一樣,你要我怎判,地政已經告訴他目前他根本沒有92平方公尺,他一直要求地政量他的92平方公尺給他,其他我不管,如果國土來測會推翻之前的結果嗎,我家是圖解區(復丈成果圖是1/1200),土地是68年分割蓋的透天厝。從上法院到現在已經9個月了,他的地一次都還沒量

我的地藉圖顯示,我現在房子的界線,剛好是別人2棟房子的柱子中心點偏一點,釘樁實際位址也差不多,如果國土局測完推翻我該怎辦,國土測量是不是要2萬7

要選舉了~藍綠雙方的議員都找~
就說有議員關說~土地鑑定~
應該就會有
沒關說的一方~
會來跟你聯絡了~
因為畢竟是打擊對手的好機會~

jutfq wrote:
如果國土局測完推翻我該怎辦,國土測量是不是要2萬7


不是很清楚你的問題,是界址糾紛,還是面積不符?
訴訟標的是什麼?是確定地藉線,還是面積?

通常一審都是原管轄地政事務所去測量,
希望別的單位測量,要看法官了!

不論哪個單位測量,依目前的技術跟素質,應該都沒差.
誰推翻誰不重要,重點是正確的地籍資料是否能在現場還原.

國土局是哪一國哪個單位我沒聽說過,自然不會知道他怎麼計費.
只知道內政部所屬有個"國土測繪中心"
一般法院囑託測量只要是公家機關都是依內政部訂定發布的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來計收.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不是很清楚你的問題,...(恕刪)


你好我是打越界官司,訴之聲明是,為請求拆除無權占有土地返還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xxx, xxx,應將坐落於xxxxx地號上,定著物全部拆除。如圖所示,並將上開二筆占用土地返還原告二人。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我們已經鑑界完成,對方一直都沒申請鑑界,早就超過15天期限我們才告他,是對方一直說他面積沒有92平方公尺,但當地地政單位有跟他說他在誤差範圍裡,我們是圖解區1200比例尺,是國土測繪中心費用要27000起跳,這禮拜有在開一次庭,他說要縣府測量隊來量,如果有越界他願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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