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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知道某個大樓的地下停車位是獎停車位,我看到沒有停車,我可以停車嗎?

問這問題的人真可笑,我看到你家沒有住人,我可以搬進去住嗎?
中華民國的領土上房子也是屬於全體國民所有,
你有所有權也有繳稅,但我可以使用,
這種問題真沒水準

Fa168 wrote:
問這問題的人真可笑,...(恕刪)

基本上, 那是私人的, 當時建商是用賣給住戶的, 應該是不行使用
我記得權狀上也有寫上購買人的名字說~~
照法令看起來真的是這種情況,
車位有三種,或許樓上不知道的人可以去google,
獎勵車位所有權人是所有權人,但是並沒有辦法限制他人使用.隨便google也有一堆資料
連結至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如果有侵權請告知將立即取消聯結
上面的大大 你那連結的 基本上大家都懂.
獎勵車位問題 誰最怕外車停進來社區裏? 是車位所有權人 還是社區的人?
車位所有權人可以外租 讓外面的車停進來..對社區的管理當然會有影響..
我今天要1小時收費100元 你嫌貴 就不要租.有規範要比照公有停車辦法收費20元嗎?

我想不透的是,如果所有權人也是要和公眾搶車位,卻比公眾要多負擔清潔管理費!
那為何還要當所有權人?
還是當所有權人,本來就是功德一件?
別鬧了

當然不行!!!
雖然是獎勵車位
但相關單位並沒有管轄令其開放的權利!

不信的話去檢舉看看囉。

別懷疑這就是鬼島~
我想請教一下
像有些大樓樓下一部分的停車位會變成臨時停車場
委託業者(例如嘟嘟房)收費出租的
這種也是所謂的獎停車位嗎?
沒有什麼意思 純粹好奇而已


aquarise02 wrote:
上面的大大 你那連結...(恕刪)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看完聯結的內容,內容有告訴你了
"或是變身為訪客臨時停車位;或是有對外開放停車,但停車費設定為每小時一千元,使欲停車者望而興嘆,以技術性方式避免對外開放停車。凡此均違反獎勵增設停車位之規定。"
以技術性避免對外開放是違反規定的,所以你舉的例子檢察署已經回答你了,
另外告訴你想以技術性來保護自己的車位其實google一下就有了,
大概點一下:所謂獎勵車位是有獨立權狀的,有獨立權狀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是屬於專有的部分,而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因為獎勵車位是可以給公眾所使用,而所有權人也屬於公眾.....這就是盲點,點到為止,
想知道怎麼做請自己去google有人在教,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動動腦就知道怎麼去避免........

Auroras777 wrote:
我想請教一下像有些大...(恕刪)

照規定應該是增設車位,或是法定車位並經過區權會的同意才有可能,增設車位是不需要經過區權會同意的,我沒記錯的話照規定有增設車位的大樓,其增設車位的出入口與法定車位是不同的,有錯請指教,謝謝
獎勵車位的制定是因為,為獎勵建設多建停車位,特別給建商的法規,如果建設規畫獎勵車位那容積率就可以增加,因此現在的建商盖樓通常會設立獎勵車位。
法令對於獎勵車位的規定簡單的說就是要提供給公眾使用,誰都可以用,當然所有人可以優先使用還可以制定停車規定例如收費等等。
但對於車位入口,還規定法定車位與獎勵車位不在同一個出入口,。。。。。。問題來了,通常現在的大厦出入口都只有一個!

如果我是大厦住戶,我有一個法定停車位,我朋友來找我,我下去門車道給他住來停在獎勵車位。
這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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