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有錢人 wrote:
簡單講就是便宜&使用空間大啊。
我家是28年公寓一樓權狀38坪使用40多坪,購屋加整間敲掉重新裝潢不到3千萬。
是啊~舊公寓還可以陽台外推,做陽台鐵窗,權狀30坪,往往可以使用到32、33坪,但新大樓呢?
這個不行、那個不行,連冷氣室外機還要裝在規定的地方,連雨遮都給你算到坪數裡面去,
當然是買公寓啦~ 早期的公寓都很耐,廿、卅年前很少有人在偷工減料,以前都是講信用的。

另一方面,舊公寓的單價也低,除了沒電梯,想不出來有什麼輸新大樓的,因為內部裝潢得好,
住起來不比新大樓差,再說,萬一失火、停電,電梯也沒屁用了啦~